别划走,安徽省各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补贴政策解读申请申报条件流程

2022/8/15

如下带来安徽省各地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解读的条件奖补流程等介绍, 合肥市、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阜阳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六安市、马鞍山市、安庆市、芜湖市、铜陵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想要申报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的可以参考下,也可以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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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奖补:每年对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市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备案的国家级星创天地,市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市奖励孵化器(众创空间)10万元。上述各项奖励县区(园区)按相同额度予以支持。对获省绩效奖励的国家级星创天地,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市、县区(园区)分别按省奖励资金的50%予以支持

淮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1)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按照入 驻的小微企业和创客数以及孵化毕业的企业数、创客数、融资数等绩效情况,结合税收贡献度和运营成本,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奖励。

2)对利用自有或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闲置校舍、办公楼、厂房等改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并完成市级认定(备案)的,给予新增投资30%、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新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备案)的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免费为在孵科技企业(创客)提供办公、生产场所的,给予20元/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3年。对众创空间用水、用电、网络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50%、最高10万元补助。

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新通过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补助。

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支持建设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通过国家科技部备案的星创天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省绩效考核中获得奖励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省奖励金额的50%予以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后落户本市的,按每家企业5万元的标准给予孵化器奖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孵化器(众创空间)5万元。

蚌埠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按照市奖励额50%配套支持,即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及年度考核优秀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在市给予运行经费基础上,县再配套分别一次性资助10万元运行经费。对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培育出1户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市奖励额1:1配套支持,即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上述奖励资金用于专家咨询、公益活动、购买公共研发或生产设备。

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中符合孵化条件的入驻企业等发放20万元“科技创新券”,用于补助企业或团队按规定购买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科技服务。

淮南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滁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建设补助,认定级别晋升的按各级补助标准差追加补足。

实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奖补政策,分档绩效奖补金额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并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六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经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补助

马鞍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当年新增(通过复审)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

对当年新增(通过复审)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

安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建且省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按5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省备案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按其孵化服务收入的20%、5%给予补助

芜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众创空间通过孵化服务将创客项目成功转化为创业实体,符合成功相关标准,经审核认定后,按每户2万元给予众创空间孵化奖补。按照租金的8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水电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补贴,单个创业实体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铜陵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配套给予奖励25万元、1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配套给予奖励25万元、10万元。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市级以上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配套给予奖励15万元。

宣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已备案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的孵化用房改造费和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已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国家、省开展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设立种子基金的,市天使投资基金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池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 一次性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获省绩效奖励支持的,按省奖励额的50%给予奖励;
黄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奖补

对获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 万元、20 万元奖励。

对已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依据入驻小微企业数、创客数、孵化毕业企业数、融资数、税收贡献度等绩效情况,择优分别给予10-100万元奖励,奖补资金用于创业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