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2/8/4

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的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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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征集指南》(附件1)。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征集指南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地市 级经信局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 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经信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经济和 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企业云”平台,使用“皖事通办用 户”法人帐号登录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经信主管部 门初审、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系统 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 8 月 8 日 10时,项目单位端口
关闭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2 日 24 时。各市经信部门审核端口关 闭时间、推荐文件报送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6 日
24 时,逾期均不再受理。网上申报过程中具体技术问题可咨询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
(三)市级经信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科技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二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
附件 1 征 集 指 南
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 制定以下征集指南。
一、基本材料
申报单位须是在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
(1)自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自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 重失信“黑名单”的;
(3)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
二、申报类别
(一)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征集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我省制造业工业企业。
(2)项目完成时间在2021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8月 10 日, 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结题,合同金额全额支付,并完成验收工作。
(3)项目合同为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 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和技术许可合同,不包括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合同。
(4)企业支付给合作方实际金额≥30万元,资金支付时间 在2022 年 8 月 10 日之前。
(5)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项目名称和合同名称保持一 致。已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技术内容涉密的项目 不予支持。
2. 申报材料
(1)产学研合作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2)项目合作方的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不
需要提供)
(3)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包括产学研合作合同、支付凭证
(发票和银行转账凭证,提供原件的扫描件),记账凭证和收据等 不作为证明材料。
(4)项目取得的成果,需与合同要求的技术成果内容匹配。
(5)项目验收材料。需合同双(三)方共同出具签章(如高 校与企业开展的横向课题结题报告)。
3.拟支持方式
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按实际支 付金额的50%,择优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二)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 攻关项目征集
1.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
(1)申报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
揭榜挂帅入围单位名单的通知》中揭榜单位。
(2)拟支持方式
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省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 攻关项目
(1)申报条件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重点领域补短板 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揭榜企业名单的通知》(皖经信科技 〔2020〕644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 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揭榜单位的通知》(皖经 信科技函〔2021〕175号)文件中确认、并完成攻关任务的揭榜企业。
(2)申报材料
①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 关任务自评报告(附件3)
②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 关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4,Excel  格式)
(3)拟支持方式
对完成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同一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 超过200 万元。
(三)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征集 1.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为我省制造业工业企业;
(2)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领域;
(3)标准发布日期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2022 年 7 月31 日 ;
(4)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
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5)每个标准需单独申报,项目名称和标准名称保持一致。
2. 申报材料
(1)国际标准:
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由我国牵头制定国际标准清单 或出具的国际标准制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②标准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译文本。
③标准基本情况表(附件5,Excel   格式)。
(2)国家、行业标准:
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或文件;
②标准文本原件;
③标准基本情况表(附件5,Excel   格式)。
(3)申报企业名称和标准文本前言起草单位名称不一致
的,须提供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支持方式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排名前三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个标 准给予一次性奖补100 万元;对主导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排名 前三且排序最前的企业,每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50 万元。每 个企业最高补助100 万元。
(四)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征集 1.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
(2)申报材料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3)拟支持方式
一次性奖补500 万元。
2.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
2021 年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2)申报材料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3.拟支持方式
一次性奖补1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