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3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202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8)5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4116”行动计划>》(皖发(202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皖政(2018)55号)精神,根据《安徽省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方案》要求,决定开展2023年支持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专项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9855109691(加V可免费上门辅导)
一、项目征集类别
包括购置工业关节机器人、工业物流作业机器人两类。
1.工业关节机器人∶在工业生产制造业中使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具备四轴及四轴以上,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工业机器人,具有减速器、控制器、伺服电机、驱动器与末端执行器等执行机构;主要用于焊接、喷涂、搬运、打磨、加工、压铸、装配及拆卸、测试、人机协作、3C电子等场景。
2. 工业物流作业机器人∶ 面向工业生产制造中具备高性能的有轨或无轨的智能化搬运、巡检等作业机器人,主要包括行走机构、嵌入式控制器、引导装置等部件,能够自动执行货物搬运功能,具备一定负载能力,具有灵活抓取和操作能力,可在工作领域内任意移动,在立体空间实现到达指定位置和姿态;主要用于汽车、冶金、医药、石化、新能源、采矿、仓储等场景。
二、支持方式
按照设备购置额分三档给予奖补,最高100万元。其中∶机器人购置额在150万元(含)-350万元的项目,给予20万元奖补;机器人购置额在350万元(含)-700万元的项目,给予50 万元奖补机器人购置额在7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100万元奖补。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项目单位于2022年8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二)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 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网上填报);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背景、地点、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3. 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16日之间购买工业机器人的清单(附件2)、发票和流水扫描件、合同扫描件;机器人在企业车间或产线上使用的电子照片(每个机器人1张照片像素1600*1200以上,并附照片说明性文字)。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5.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证明材料;7.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三)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企业云服务"平台,通过数据报送入口在“2023年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填报,市、县经信局审核后行文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 月10日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4日24时,市级经信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自 2020年以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2. 自2020年以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的单位
3.已申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3年“四化”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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