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六安金安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2022/12/1
【服务指南】六安金安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43号)第六章第二十五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见习基地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2、《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第三条第三款就业见习补贴。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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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办机构
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生
四、申请条件
毕业一年内离校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申报材料
1、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2、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4、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6、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7、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
8、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六、服务流程
1、见习基地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2、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通过“系统”查看见习基地填报的信息,并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见习基地;
3、见习基地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区财政部门拨付;
5、区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见习基地。
七、办理时限
首次申报20个工作日(财政 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