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亳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8/1
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5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亳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51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亳州市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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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含住所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市居民以及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
(二)项目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质押融资奖补项目,在2021年度已按期还本付息。
(三)申报条件:符合《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51号)文件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中“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要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1万元”每件调整为“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每件,同时取消“对授权后缴清六年年费的发明专利,每件再给予0.3万元资助”,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市有效发明专利。
申报奖励的单位及个人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奖励:
1.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假冒商标、专利被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确认的;
2.有非正常专利申请且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充分书面证据、恶意商标注册以及违规挂证、非正常代理等不规范行为的;
3.处于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吊销状态、注销状态以及其他非正常经营状态的;
4.年度内发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严重质量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亳州市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
2.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委托函、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财政涉企基础信息表。原件由县(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分项材料。
1.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含PCT专利):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官方缴费收据;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中文翻译件及缴费单据。
2.商标注册奖励:商标注册证、10件以上的附商标注册证清单、主营业务商标使用等材料。
3.国际注册商标奖励:国际商标注册证,中文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4.新获得驰名商标奖励:商标注册证、驰名商标认定文件。
5.新获得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奖励:商标注册证、团体以上产品标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
6.专利维权诉讼补助:专利权属证明、行政处理决定或司法文书、费用凭证等。
7.新注册专利代理机构奖励: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清单、报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相关 材料等其他能够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资料。
8.年度授权发明专利20件以上(含20件)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明专利证书、授权发明专利汇总清单。
9.发明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三百万元以上奖励:发明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说明书、销售收入证明相关资料。
10.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奖励:《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县区局推荐函。
11.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
(1)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2)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3)商标权、专利权资产评估相关材料: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等;
(4)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5)企业支付担保费相关材料:担保费发票等;
(6)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确实为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
12.商标权、专利权保证保险补助:
(1)保单及保费发票;
(2)投保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书;
(3)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
(4)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13.引进省外发明专利用于生产经营补助:发明专利授权证书、专利登记薄副本、专利汇总清单;
14.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奖励: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申请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证明材料如任命文件、工作情况简介证明等。
15.专业技术人员奖补:专利代理人证书或专利工程师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情况简介及服务时间证明。
16.其他项目:认定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采用线下申报方式,申请单位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写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县(区)市场监管局。
四、审批程序
(一)县(区)级初审。
县(区)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确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企业在申请奖补年度内是否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并对奖补5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汇总奖补事项提出初审意见后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级审核。市市场监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由分管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组进行评审审核,必要时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结论;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实地现场核查;将审核结果录入财政涉企系统进行比对,并对预警项目提供书面意见。
(三)媒体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统一将拟兑现项目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类别、项目申报单位、财政奖补金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政府审批。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通过后的申报项目,经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向市财政局征求意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五)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拨付资金。
五、申报要求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作为推荐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要对奖补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对纸质材料予以确认、分类整理,并将推荐函、奖补项目汇总表、分项补助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纸质材料2份)于2022年8月19日之前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六、管理监督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二)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项目的审核并承担承担相应责任。
(三)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承担责任。
(四)对出现违法违规专利、商标申请行为和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取消其5年内奖补资金申请资格。对审核把关不严、项目出现问题较多的县(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情节和实际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压减问题项目所在县(区)的奖补资金规模。对严重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