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级社会组织评估条件内容及步骤,附2024年洪山区申报工作指南

2022/7/23

介绍关于武汉市社会组织评估条件内容及步骤,需要申报的可以先了解一下,2024年武汉洪山区该项目工作已经开始了,武汉其他区开展情况欢迎联系项目老师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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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

1.2019630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

2.截至20201231日,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两年,需要晋升等级的市级社会组织。

3.截至20211231日,评估等级已过5年有效期的市级社会组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192020年度检查的;

(2)2020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19年以来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20192020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它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5.参加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完成实地考察或初评的,同时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

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三、评估步骤和时间安排

()评估申请阶段(81日—831)。自愿参加评估的市级社会组织填写《2021年武汉市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直管的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申请表》后,直接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下放到各区的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申请表》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和各区民政局初审,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评估自评阶段(91日—97)。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对照《指标》完成自评,向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实地评估准备工作。

()实地评估阶段(98日—1015)。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获得参评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作出初评结论。

()等级评定阶段(1016日—1031)。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召开评估会议,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开展公示期内复核工作,确认最终评估等级。

()工作收尾阶段(111日—117)。市民政局向社会组织授牌和颁发评估等级证书。总结工作,整理资料,归入档案。

四、评估结果应用

市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有效期5年。获得3A以上(包括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是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前置条件;给予一定的奖励;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获得4A以上(包括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武汉民政网站长期公示。

五、有关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十分必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区民政部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各区级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由各区民政部门自行组织。

附:洪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依法实施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社会组织评估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区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0630日前在区民政局、区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市级下放区级民非单位,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

(二)截至20211231日,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两年,需要晋升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截至20241231日,评估等级已过5年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未参加20192020年度检查的;

2020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19年以来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20202021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其它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五)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完成实地考察或初评的,同时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

社会团体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诚信建设和社会评价。

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

三、评估程序

评估工作自711日起至1111日结束。

(一)评估申报。自愿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填写《2024年武汉市洪山区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报送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下放到各区的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申请表》后,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报送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申请表》于811日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资格审查。区民政局对申报的社会组织参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参评准备。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参考《2024年武汉市洪山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附件2)完成自评,并按照评估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各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应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区级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符合评估条件的区级社会组织应根据本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四)实地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获参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提出初评意见。

(五)等级评定。评估委员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的初评意见进行终评,确定评估等级并公示公告。

四、评估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5A4A3A2A1A,有效期5年,由区民政局颁发证书和牌匾。获得3A以上(包括3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是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前置条件;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获得4A以上(包括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简化年度检查程序。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