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202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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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根据江夏2021年以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追溯系统运行维护、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与续展及参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财政局下达江夏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计537万元。其中:2021年度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参展补助资金共计131万元,2021年度在武汉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上报全区排名靠前的生产经营主体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补助46万元,2024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建设项目4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4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20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4年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120万元。

、补助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支持2020年下半年以来江夏区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管理的,坚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检测上报信息排名在全区靠前的农业企业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奖励补助对象占全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企业和街级监管站的前30%左右。(202111--20211231日)

1二品一标认证

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政府明文授权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111-20211231日期间,对我区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及在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2021年申报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推迟获得二品一标证书的(截止2024530日)。

2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1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产品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展等,或者完成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

2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2024年全区新增4个农业标准化市场经营示范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准出自检合格后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3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2024年全区通过优选支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做大做强农产品地理标志,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4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

对全区12个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提档升级。

、补助标准

(一)二品一标认证

1202111—2024530日期间对我区新认证和完成续展的绿色食品,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的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新认证和完成续认证的有机产品(在市局备案),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因疫情防控原因2021年申报推迟到2024年获得绿色食品新认证和续展的绿色食品,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

2、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1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产品博览会、有机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绿色食品展的企业和单位每家每次补助2万元。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1、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区排名前30%左右的监管站每个监管站予以补助2万元(截止日期为202111--20211231日)。

2、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使用排名位于全区前30%左右,上传天数较多且长期运营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2万元;对于全区排名靠前的屠宰生产经营主体和畜禽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2万元(截止日期为202111--20211231日)。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安排,2024年,我区将新建4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要求,2024年实施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每个地理保护工程项目市级补助200万元。

(五)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

2024年,我区将新建4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

五、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一)资金筹措

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下发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计划拨付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申报程序

1、申报二品一标补助及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将二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经网上公示后拨付资金。

2、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助项目的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日常巡查图片、抽样记录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助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将检测记录及相关资料台账汇总装订。上述两类资料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3、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示范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单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