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武汉市江夏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2/7/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二品一标”发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等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办〔2022〕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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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准出、全程追溯等制度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检测监测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全区“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数量稳步增加,品牌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促进全区乡村振兴。

二、资金额度及分配意见

根据我区2021年以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追溯系统运行维护、“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与续展及参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财政局下达我区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计537万元。其中:2021年度“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及参展补助资金共计131万元,2021年度在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上报全区排名靠前的生产经营主体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补助46万元,2022年新建市级标准化建设项目4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2年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200万元(项目单独申报),2022年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建设项目120万元。

三、补助范围和对象

(一)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支持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区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管理的,坚持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检测上报信息排名在全区靠前的农业企业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奖励补助对象占全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企业和街级监管站的前30%左右。(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品一标”认证

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政府明文授权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我区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绿色食品”,在“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及在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产品”,2021年申报但因疫情防控原因推迟获得“二品一标”证书的(截止2022年5月30日)。

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1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产品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绿色食品展等,或者完成省、市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的。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2022年全区新增4个农业标准化市场经营示范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产品准出自检合格后开具电子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2022年全区通过优选支持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做大做强农产品地理标志,提高农产品地理标志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

对全区12个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提档升级。

四、补助标准

(一)“二品一标”认证

1、2021年1月1日—2022年5月30日期间对我区新认证和完成续展的绿色食品,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的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新认证和完成续认证的有机产品(在市局备案),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因疫情防控原因2021年申报推迟到2022年获得绿色食品新认证和续展的绿色食品,对上述农产品经营主体属于市局认定27个欠发达街道范围的,每个产品补助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15万元;

2、参加国家和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组织的2021年全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产品博览会、有机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绿色食品展的企业和单位每家每次补助2万元。

(二)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

1、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区排名前30%左右的监管站每个监管站予以补助2万元(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对于纳入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使用排名位于全区前30%左右,上传天数较多且长期运营的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2万元;对于全区排名靠前的屠宰生产经营主体和畜禽生产经营主体每个补助2万元(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安排,2022年,我区将新建4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有关项目要求,2022年实施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每个地理保护工程项目市级补助200万元。

(五)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

2022年,我区将新建4家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每个农业标准生产示范企业补助10万元。

五、项目管理有关要求

(一)资金筹措

2022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统一下发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按照计划拨付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申报程序

1、申报“二品一标”补助及资金的企业和单位将“二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经网上公示后拨付资金。

2、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助项目的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将日常巡查图片、抽样记录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记录等相关资料统一汇总装订,申报农业标准化生产追溯制度补助项目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将检测记录及相关资料台账汇总装订。上述两类资料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审核无误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经公示后拨付资金。

3、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示范企业、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和街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档升级单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六、有关事项

(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继续加强监督与管理,凡发现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行为,经查实的,取消本年度财政补助,并通报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申请补助的农产品生产企业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取消补助资格。

(三)获得补助的相关企业,应严格落实生产技术规程,确保质量安全,努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