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8
介绍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度创业服务机构奖励申报条件及流程,小编仅提供一个线索方向,具体申报咨询欢迎联系专业的项目老师针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规划。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5656027219(微信同号)
分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即日起,注册卧涛网,2024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十年高企申报经验,全国代理统一价格19800元,更有持续更新最新各归口补贴政策,一手政策消息随时掌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分公司:南京、安庆、苏州、宿州、武汉)
一、申报说明
1.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每个奖励(补贴)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21年度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要求》(附文章末尾),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等级划分标准。
二、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和创新政策申报管理系统,通过“双创绩效考核”进入后,各机构根据自身所属类型,分别进入“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各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
2.申报时间:请于2024年7月29日(周五)18:00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3.工作流程:网上申报→形式审查→第三方机构评议审查→实地核查→公示→拨款。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可以申报本通知的一个或多个事项,需符合支持事项的申报要求。
2.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高新区将收回奖励(补贴)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附2021年度创新创业奖励(补贴)申报要求
(一)绩效考核奖励
条款内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第七条“对组建(备案)的众创服务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含)以上的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建立众创孵化机构“红黑榜”,对“红榜机构”给予通报表扬,对“黑榜机构”开展约谈、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奖励和备案资格。”
支持对象:经东湖高新区登记备案或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同一运营管理主体不得同时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奖励。对运营主体在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运营服务能力进行绩效考评,对考评合格(不含基本合格)及以上机构予以不同档次奖励支持。
(二)创建升级奖励
条款内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对象:参加东湖高新区2021年创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且新获批国家、省、市孵化器或众创空间。2021年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暂缓拨付升级奖励。
(三)投资奖励
条款内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武新管〔2019〕18号)第八条“支持众创孵化机构向投资和深度服务转型升级,对于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利用自有资金直接投资早期孵化科技企业(团队),每投资一个超过10万元(含)的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0%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以参股基金形式或者引入社会股权投资机构进行投资的,每投资一个超过50万元(含)的项目,给予1万元的奖励。”
支持对象:经东湖高新区备案或国家、省、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创服机构(含大学科技园、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管理主体,创业投资事项发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