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度芜湖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2022/7/18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载体推荐的技术需求进行了遴选和论证,择优形成了2022年度芜湖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X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根据《2022年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技术需求征集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载体推荐的技术需求进行了遴选和论证,择优形成了2022年度芜湖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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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榜单发布
面向全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产业链培育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支持前瞻性技术、颠覆性技术、进口替代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经需求征集、材料审查、需求遴选、榜单凝练、榜单确认,现发布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榜单42项(榜单见附件1),力争在重点产业细分领域抢占技术先机,提升产业技术供给能力,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支撑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
二、揭榜要求
1.针对本次发布的榜单,项目技术需求提出方为发榜方,揭榜申报以发榜方为申报单位,揭榜方需联合发榜方共同申报。揭榜方为市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高校院所、各类科研平台和团队及其他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院所、科研平台和团队及其他组织与发榜方组成攻关联合体(关联交易方除外)联合揭榜。申报单位针对榜单项目需求提出的攻关解决方案,应覆盖榜单所有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2.已承担科技项目逾期未验收或终止的、结题未满1年的单位不得申报;已承担科技项目尚有1项以上(含1项)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参与揭榜;申报单位有类似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或获取国家及省、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按照申报的总预算承诺落实自筹资金,工业领域项目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农业和民生领域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不超过3年,始自2022年7月。
4.揭榜方须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或技术合同,协议需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以及支付联合攻关经费等。
5.申报单位须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项目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6.实行科技成果代表作制度,揭榜方近3年获得与榜单任务相关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着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每个类别材料均不超过5项。
三、申报流程
1.张榜对接。根据发布的榜单,揭榜单位结合自身技术优势,选择榜单项目,通过芜湖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获取发榜方的联系方式并主动对接洽谈,双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鼓励有能力完成榜单任务的非发榜企业与揭榜单位合作竞榜。
2.联合揭榜。发榜方与揭榜单位,明确双方合作方式、任务分工、合作经费、收益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共同编写《芜湖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申报书》(附件2)及按照要求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8月10日前提交到所在辖区的科技管理部门。
3.审核推荐。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行文推荐,于8月16日前统一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附件4)及申报书报送至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竞榜。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进行评审,专家从研究能力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评审打分,市科技局依据得分等相关因素择优提出立项建议。
四、支持方式
2022年度拟立项20项,按照100万元/项、50万元/项分两档支持,支持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立项后首拨70%资金,验收合格后拨付30%尾款。为深入学习贯彻X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科技创新决策部署,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根据《2022年芜湖市科技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2年度芜湖市科技计划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技术需求征集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载体推荐的技术需求进行了遴选和论证,择优形成了2022年度芜湖市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揭榜挂帅”榜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