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4
介绍2024年度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一共有17类申报类别,各个类别的申报条件及补贴奖励情况都有在下文细分介绍,欢迎阅览,需要详细咨询申报随时联系,专业的项目老师指导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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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申报指南信息介绍
一、申报类别
1、前资助项目
⑴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
⑵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
⑶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⑷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
2、补助类项目
⑸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补助
⑹商标品牌运用示范补助
⑺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补助
⑻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补助
⑼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补助
⑽中国专利奖补贴
⑾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⑿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证保险保费补贴
⒀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
⒁专利转移转化补贴
⒂地理标志换标补贴
⒃在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与学科建设补贴
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补贴
二、申报(登记)主体
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在汉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等,具体条件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登记)步骤
1.网络申报(登记)项目路径:湖北政务服务网--武汉市--合作平台--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新用户注册账号待认证通过后登录进入系统,老用户直接登录进入系统。
2.在线填写事项信息。在“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登录后选择需要申报的类别,在线填写项目信息。
3.上传附件。含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登记)表及附件,所有附件扫描以PDF格式上传(100M以内)。
4.提交项目。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5.中国专利奖、地理标志换标补贴纳入免申即享政策,采取登记制,信息登记路径同上,上传信息登记表。
四、申报(登记)要求
1、所有申报(登记)材料附件请用原件复印装订成册,与网络提交材料保持一致。
2、前资助项目每个单位只能申报其中一个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
3、前资助项目实行事前承诺制,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书对项目预期产生绩效要准确、科学、可行。
4、申报(登记)单位如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相应变更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30日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
六、纸质材料报送
盖章纸质材料1份,于2024年8月5日前快递或面交至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67号二楼受理窗口,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七、申报(登记)咨询、受理
本次申报(登记)受理窗口: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第二章 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细分各类介绍
一、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项目前资助项目
前资助项目原则上根据项目类别实行定额或定比例资助,根据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遴选承担单位。
1、武汉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申报
聚焦我市“965”及“十四五”重点产业领域,以企业为主体,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法律状态稳定、权属清晰、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组合,为产业发展提供引领和支撑。对符合遴选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每家给予50万元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每单位限报一项,年度项目资助总数不超过25个。
(1)主要任务
项目培育期满形成1个或多个结构优良、布局合理、对促进产业发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具有支撑保障作用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其中新增发明专利申请量20件以上,PCT申请量、维持年限5年以上专利数量、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专利组合产品销售收入和净利润明显增长。
项目培育期满形成1份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报告(含产业专利导航报告),报告须对所生成的高价值专利组合进行技术价值、经济价值、法律价值等多维度分析,对培育制度、过程、成果、成效等关键环节进行充分阐述、论证。
鼓励企业通过转让许可等形式受让高校院所专利并实施,开展专利质押融资,通过专利组合主导形成技术标准等。
重点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生物技术与健康。
(2)申报条件
①武汉市内注册3年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产业化项目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②经营状态及资信良好,上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能够为申报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人员安排和工作保障;
③创新研发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核心专利积累。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行业领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拥有非转让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5件(国际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按1:2抵算)。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有一定的转化运用能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不少于3人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④已承担过武汉市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以及作为第一申报主体承担过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尚未结题的单位不重复支持。
(3)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申报书》;
③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④有效发明专利说明书扉页(第一专利权人);
⑤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
2、武汉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奖励补贴
鼓励各区(园区)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导航体系建设,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按照“区(园区)一产业一导航”的原则,布局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遴选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每家给予20万元资助,建设周期2年。年度项目资助总数不超过8个。
(1)主要任务
积极探索专利导航园区产业发展新模式,引导产业园区逐步建立以专利信息分析引领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以专利运营合理引导园区产业创新资源配置,以专利运用有效支撑园区产业运行效益的专利导航工作机制,构筑产业园区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为园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提供支撑。
(2)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区等,并经区级知识产权部门推荐;
②申报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环境良好,入驻企业不少于30家;
③申报单位具有相对集中、边界清晰、产业集聚的建设范围,按照“区(园区)一产业一导航”的原则,每个申报单位申报一个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明确产业范围)。
(3)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项目申报书》;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入驻企业数量,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等)。
3、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保护机制研究奖励补贴
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依托高校院所、专业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及保护机制研究,每项择优给予8万元资助,项目研究周期1年。
(1)研究方向
①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密集型高校知识产权培育现状、对策及价值体现研究通过对近年武汉市高价值专利申请、授权等数据分析,研判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现状、存在问题,开展武汉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效果及在汉知识产权密集型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培育及转化状况调研分析,提出发展建议和对策。
②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支持区域创新的路径和机制研究对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借鉴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从服务规范制定、服务平台搭建、服务能力培育、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监控等多个维度,着眼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全链条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探索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通过高质量发展促进地区知识产权水平和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路径和机制,为完善武汉市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提供政策建议。
③武汉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数字化转型探索研究对当前武汉市专利、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在创造、运用、保护等各环节的现状等进行摸底调研,结合湖北省知识产权领域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关于数据归集和成果应用要求,探索武汉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领域数字化转型方略,包括研究武汉市知识产权领域数据记录、存储和传输规范,以及基于规范的记录开展数据分析。以期夯实武汉市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的记录基础,为推进武汉知识产权快速确权改革,开展申请前授权预判,企业侵权风险预警,以及有针对性地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提供指针,并为行政执法和司法处置提供支撑。
④武汉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调研分析及对策研究对武汉现有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结合我市“965”产业发展需求,提出下一步平台建设以及武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的对策建议。
⑤武汉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研究结合武汉科技资源与学术资源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分析重点科技创新领域(如光电芯片、生物制药、卫星通讯等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风险,研究在知识产权案例指导、法律查明、司法审判改革、仲裁与调解创新等方面打造具有资源联动性一体化保护机制的可行性;研究武汉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的实施路径、发展规划与具体举措,制定科学高效的“一揽子”建设实施方案。
⑥武汉市地理标志发展路径研究深度调研武汉市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对标国内外地理标志发展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从农业、质量、标准、商务、知识产权、土地规划、产业政策、文化传播等宽领域,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多维度,审视武汉市地理标志发展路径及市场前瞻,探求武汉市地理标志运营发展规律,研究提出武汉市地理标志发展的创新理论、实施路径,提高地理标志的市场价值和竞争力。
(2)申报条件
①申报单位需为武汉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相应能力;
②项目负责人需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领导项目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的相应能力;
③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提出初步的对策与措施。申报项目和研究报告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权威。
(3)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
③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④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的职称证书、与本课题相关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⑤其他相关材料。
4、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奖励补贴
在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标准化、知识产权维权、商标品牌培育服务等领域,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遴选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每家给予20万元资助,培育期2年。年度项目资助总数不超过10个。
(1)主要任务
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标准化、知识产权维权、商标品牌培育服务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要扩大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带头示范作用,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培育期内,每年末,各机构应向我局报送年度培育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培育工作要点。
(2)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或登记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成立3年以上并经区级知识产权部门推荐;每个申报单位选择1个服务领域开展项目培育,申报主体承担省知识产权服务示范项目尚未结题的单位不重复支持;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工作人员,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③从业规范,连续2年以上无投诉、惩戒和诉讼,或有投诉但无责任,有诉讼未败诉;
④综合实力强、成功案例多,或者有突出的行业特色、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3)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申报书》;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证明(工作人员聘用情况等)。
二、补助类项目
补助项目是对符合条件的事项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
补助时段: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5、武汉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补助奖励补贴
对核准三年以上的地理标志商标或获批三年以上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际运用情况良好,产业带动能力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强,积极开展地理标志打假维权行动,有效保护地理标志合法权益,且上年度使用该地理标志的产品销售额1亿元以上的,给予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或地理标志保护机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为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批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权利人;
②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登记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核准或获批满三年;
③已完成新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并有1家以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市场主体;
④2021年度使用该地理标志的产品销售额1亿元以上。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地理标志运用促进补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③地理标志商标注册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获批准公告。
6、武汉市商标品牌运用示范补助奖励补贴
对注册三年以上的商标,实际运用情况良好,产业带动能力强,品牌保护能力强,积极开展商标打假维权行动,有效保护商标合法权益,且上年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十个以上省份、行业排名前三、有境外注册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赛事金奖的商标持有人,择优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为该商标的权利人;
②商标注册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且注册满三年;
③2021年度使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网络覆盖全国十个以上省份、全市行业排名前三、有境外注册商标或获得省级以上赛事金奖。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商标品牌运用示范补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商标注册证;
④2021年度企业国内销售渠道及网络证明材料;
⑤企业行业地位或排名证明材料。主要由市级行业协会出具,证明文件要列出具体名次,避免使用“名列前茅”等模糊词语;
⑥其他。企业商标境外注册情况或省级以上商标赛事获奖证明、商标打假维权佐证材料;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对上下游行业具有带动影响的证明材料等。
7、武汉水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奖励补贴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中融合了标准必要专利的单位,每项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资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登记注册的单位;
②申报主体的专利作为标准必要专利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应现行有效,标准的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③标准必要专利应是已授权并为有效状态,且申报主体为该专利第一专利人。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知识产权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②国际标准: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发布的含有标准必要专利的标准文本;C、发布平台(国际标准发布组织官网)的专利信息;D、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发布的含有标准必要专利的标准文本;C、已披露的专利清单;D、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8、武汉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奖励补贴
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制度、主要侵权类型、案件及救济方案的研究,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与法律服务。对取得良好成效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年度补助3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在武汉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
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社会团体成立满两年,且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平台建设满一年;
③社会团体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建设主体或牵头单位;
④组织管理规范,有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工作制度、方案计划、专业建设团队,开展海外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风险分析、维权服务等的工作基础较好,有相关的工作经验;
⑤组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专家库,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导航布局、风险预警、侵权纠纷法律咨询与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为成员单位、我市企业、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化的支撑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项目申报书》;
②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含年检记录)复印件;如平台有共建单位,还需提供共建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书(含年检记录)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建设材料(平台成立、工作制度、建设方案、建设管理团队名单、开展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软、硬件基础等);
④平台、作为建设主体或牵头单位的社会团体近1-2年内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家库名单,宣传培训统计,公益信息发布,为成员单位、我市企业、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导航布局、风险预警、侵权纠纷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工作材料等。由平台开展的上述活动主办方应为平台);
⑤信用情况说明;
⑥其他支撑申报书填写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
9.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奖励补贴
对依规设立的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资助。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武汉地区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②申报主体按照《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点)建设实施方案》及《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自主建设并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站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目前运行状态良好。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项目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登记证复印件;
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的批复文件;
④2021年度工作站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服务、业务辅导等工作的相关材料(如走访登记记录、工作站日常服务信息统计记录、宣传培训活动统计记录及相关佐证材料);
⑤2021年度工作站开展特色亮点工作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引导、维权援助、运用促进、行业引领等。
10、武汉市中国专利奖奖励补贴
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金奖的项目,每项补贴50万元;获中国专利银奖和外观设计金奖的项目,每项补贴20万元;获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每项补贴10万元。
(1)补贴条件
①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②补贴单位为获奖项目第一专利权人。
(2)登记材料
①《中国专利奖补贴信息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1、武汉市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贴
对2021年度通过初次贯标认证或贯标再认证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贴2万元,市区两级财政资金不重复补贴。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②项目申报前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企业注册并组织不低于10人参与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学习。
(2)申报材料:
①《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补助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④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企业注册并组织学习的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12、武汉市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证保险保费补贴
对2021年度按期还清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本息的企业,按照该年度平均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1年1年期平均LPR为3.85%,5年期以上平均LPR为4.65%)的50%及实际还款期限给予贴息,贷款利率低于LPR的,按实际贷款利率计算。投保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按其缴纳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下限为5万元(应补贴金额不足5万元的,不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企业以其合法拥有且可转让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为质押获得贷款;
③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与对应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一同办理,不单独给予保费补贴;
④同一单位同一项目不得享受市级财政资金重复补贴,若获市区两级财政资金资助,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单位在该项目上的实际支出金额。
(2)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和保费补贴申报表》;
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证明;
④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质押合同、贷款合同、银行进帐凭证、还款凭证、利息支付清单,申请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贴的需提供保费合同及保费缴纳凭证;
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⑥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武汉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
对2021年度投保知识产权保险的单位,按其实际缴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首次申报给予全额补贴。每家单位年度补贴金额下限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在武汉地区注册的企业单位;
②投保险种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银保监会批准在武汉市实施,且由在汉注册的保险公司承保的知识产权保险险种,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三类知识产权保险;
③若获市区两级财政资金资助,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单位在该项目上的实际支出金额。
(2)申报材料
①承诺书;
②《武汉市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贴申报表》;
③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
④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武汉市专利转移转化补贴
对开展专利转移转化运营工作的专利运营机构,按促成与本地有关的非收储专利交易服务(专利转让和许可的一方是本地单位)收入的10%予以补贴,对通过收储的专利进行商业化运营的(专利转让和许可),按其专利交易收入1%予以补贴,每家年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最低补贴额不低于1万元。高校院所通过许可、转让、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专利,按当年专利转化交易实到收益的3%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最低补贴不低于5万元。
(1)申报条件:
①在本市注册成立的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或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运营机构2021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主营业务应包含知识产权转让或技术成果转化内容;
②具有良好的运营基础,守法经营,财务状况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专利转移转化补贴申报表》,并提出本单位2024年专利转移转化建设目标任务;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2021年度通过申报单位促成专利技术交易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许可、转让、作价入股等项目统计数据和相关合同复印件,转让费用发票复印件或银行流水证明,专利转让的须在项目申报前完成专利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④2021年度企业纳税证明材料。
15、武汉市地理标志换标补贴
对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的牵头单位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
(1)申报条件
①在武汉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②2020-2021年内完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换标并获省知识产权局公示。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理标志换标补贴信息登记表》;
②社团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6、武汉市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与学科建设补贴
在汉高校新设立的知识产权学院,具备完整人才培养体系,拥有相应师资队伍,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条件成熟的每家给予100万元补贴。
新获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新设立知识产权硕博学位授权点并实质性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的高校,每家一次性补贴20万元。同一学校以最高资助为主不重复支持。
(1)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2021年以来新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或新获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新设立硕博学位授权点的在汉高校。
(2)申报材料
①《在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与学科建设补贴申报表》;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新设立知识产权学院的相应批文;
④新获批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新设立硕博学位授权点的相应文件。
17、武汉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补贴
新获得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学校相关认定的,每校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元;新获批湖北省或武汉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的,每校分别一次性补贴10万元、5万元。同一年度同一学校获不同级别认定的,以最高认定为准,不重复补贴。
(1)申报条件
①申报主体为武汉地区中小学校;
②申报主体获得第六批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认定。
(2)申报材料
①《武汉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表》;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获批第六批湖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认定的相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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