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2/6/30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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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迁入)时间不超过3年(2019年1月1日后),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申报企业的当年度财政贡献达到30万元以上或者近三年累计设备投资达到800万元以上。
2、企业或企业股东(指股份占比20%以上的股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控制人;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主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上市(挂牌)企业或企业控制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或企业控制人;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实际到位投资额超过800万元。
3、厂房租赁费补贴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内发生的租赁费用。租赁厂房需为工业厂房,工业厂房指在本区范围内,按照或参照国家通用标准、行业规范建设并通过竣工验收,出租给企业从事工业生产的工业用厂房,包括通用厂房和专用厂房。
4、租赁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企业在本区有多个租赁厂房的,可合并计算。
相关情形说明:(1)享受补贴的用房不得对外租售或者改变用途。(2)本项政策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武经开〔2019〕32号)第二条 支持企业用地用房其他政策,不重复奖励。
二、补贴标准
1、租赁厂房补贴面积按企业实际租赁面积计算,若实际租赁面积高于2000平方米的,按2000平方米计算;
2、厂房租金单价按企业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中每月租金单价计算(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若每月租金单价高于25元/平方米的,按每月25元/平方米计算;
3、在以上两条标准的基础上,单个企业按照房租合同价格(不含物业、水电等及其他税费)的80%进行补贴。
补贴标准以本次发布通知为准。 
三、申报资料
1、2021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请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厂房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
4、租金付款凭证及发票复印件。
5、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的平面图、面积、使用情况等说明及证明材料。
6、申报当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盖章)或设备投资发票复印件。
7、投资方的证明材料。
8、承诺函。
另:连续享受租赁费补贴的企业需提供申报年度审计报告,以上申报资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按A4纸张装订一式二份。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将2021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工业厂房租赁费补贴项目申请表(按合同名称逐项填报)填写完整后,于2024年7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进行资格预审。
2、经业务部门预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完整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于2024年7月29日前(申报资料以递送纸质版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提交至武汉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东风大道88号),后续由业务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原件审计及核定补贴金额。
3、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并在获得奖励后履行至少5年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