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13区补贴优惠政策汇总

2022/6/30

系统介绍关于武汉瞪羚企业申报的相关信息,涉及武汉市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及武汉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临空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13个区的补贴优惠政策,提供参考,2024年详细情况请联系项目老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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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瞪羚企业申报条件

1、符合武汉市光电子信息、生物、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五大产业发展方向。

2、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在武汉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企业无违法记录,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

3、具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具有“专、特、精、新”特点、发展前景好的中小科技企业,且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之间的企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2)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近3年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超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二、武汉瞪羚企业13区补贴优惠政策

1、江岸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2、江汉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3、硚口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施瞪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新增的办公用房面积,连续3年给予50%租金补贴,补贴面积分别不超过50010002000。对其开展商业模式、人力资源、挂牌上市等咨询业务费用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为咨询费用的30%50%80%,每家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4、汉阳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5、武昌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6、青山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对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央企业、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境内外主板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0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在我区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投产(开业)之日起,连续5年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前3年按该企业对区级财政贡献额的100%给予奖励,后2年按该企业对区级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除上述企业外,其他新引进企业在我区年度纳税100万元以上的,自企业投产(开业)之日起,连续3年按该企业对区级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奖励。

孵化器(加速器)运营机构每引进培育一家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1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服务入驻企业完成小进规的,按照每家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7、洪山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支持“瞪羚企业”快速发展。对经认定的“瞪羚企业”,按照年度税收规模,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经费奖励。

支持众创孵化平台集聚优质企业,对众创孵化平台引进(辖区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视入孵企业区级经济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高校举办的众创孵化平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工位的,按照每个工位300/月给予后补贴;对入驻众创孵化平台的优质科技企业给予最高30/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同一企业房租补贴不超过三年。

8、蔡甸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级奖励标准1:1配套奖励首次认定的高新企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地整体搬迁的高新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科技小巨人瞪羚企业奖励。

9、江夏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从市内其他区整体搬迁至本区域内的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该企业未享受高企申报地区级财政补贴的,给予搬迁落户奖励,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20万元;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搬迁至本行政区域的瞪羚企业每家补贴10万元。

10、黄陂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11、新洲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武汉市对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连续两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连续三年通过认定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区奖励政策根据情况给予配套。

12、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企业全链条孵化体系,打造孵化“初创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新兴产业”的摇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万元;对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至我市行政区域内并通过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外地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50万元,各区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

1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瞪羚企业补贴优惠政策

化器培育的企业(含落户本区5年内的“毕业企业”),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按照5万元/家的标准奖励孵化器;在“新三板”挂牌的,按照10万元/家的标准奖励孵化器;在主板(含国外)、创业板上市、“科创板”注册的,按照50万元/家的标准奖励孵化器;被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按照100万元/家的标准奖励孵化器。

首次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万元奖励;连续两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0 万元奖励;连续三年被认定为瞪羚企业的,给予15 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