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美品牌、标准!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补贴和申请认定条件要求办法

2024/9/2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补贴和申请认定条件要求办法整理如下,包括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皖美品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发明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专利奖等内容整理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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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的对象为新获评以下荣誉的开发区区内企业,按不同级别及不同评定部门分类,进行奖励。

  第一类: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第二类:皖美品牌

  第三类:开发区主任质量奖;

  第四类:地理标志产品;

  第五类:主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市地方标准;

  第六类:企业获得各类体系认证;

  第七类:省服务业标准化、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区服务标准化;

  第八类:标准化良好行为AA 、AAA、AAAA、AAAAA;

  第九类: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第十类: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第十一类: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安徽省专利金奖、优秀奖;

  第十二类: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第十三类:首席质量官。

  二、奖励规则:

  (一)同一产品同年获得两个以上等次名牌产品称号 的,只奖励最高等次的名牌产品。

  (二)获奖产品期满后重新确认的(即复评确认),只 予以表彰,不再奖励。

  (三)获奖企业在名牌产品的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 题或其它原因被撤销名牌产品称号的,所受表彰奖励资金予 以追回。

  三、奖励标准:

  (一)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50万元;获 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安徽省商 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 (二)获得皖美品牌的企业奖励10万元;

  (三)获开发区主任质量奖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四)获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五)主持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团体标 准、市地方标准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5 万元、2万元奖励。参与制订国家(排名前三)、行业标准(排 名前三)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六)当年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

  (七)获得省服务业标准化、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市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区服务标准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 元、10万元、4万元、4万元奖励;

  (八)获标准化良好行为AA 、AAA、AAAA、AAAAA 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4万奖励。 (九)对当年已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 一 一 × - H 价 ×1 每件再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奖励;

  (十)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纳入“政银 担”,并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助:融资额500万元以下的,在市 补助基础上,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一次性予 以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我区再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 的30%一次性予以补助,最高补助10万元。

  对企业利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每笔给予评估费、利息支出50%的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 元。(专利、商标质押贷款补贴政策只能享受一项)

  (十一)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20万 元、10万元,获得安徽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 万元、5万元的奖励;

  (十二)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 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企业、优势 企业的奖励10万元、5万元;

  (十三)对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通过考试、所在企业 颁发聘书且在市场监管分局备案的,奖励2000元(每个企 业只能聘任1名首席质量官,三年内不得再次奖励)。

  四、奖励经费来源:

  由区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据实核拨。奖励企业的具体承办工作,由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以前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奖励办法》(淮开管〔2022〕5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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