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西安各市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申报程序类别+商贸流通时间要求指南

202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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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免申即享类

  ( 一 )激励引导消费。主要包括奖励促消费先进市县(区)、培育批零住餐和电商龙头企业,支持鼓励纳统培育、市场运行统计监测和应急调运、商贸物流发展、老字号品牌建设、家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业领域行业技能大赛。

  (二)活动推广。 主要包括支持组织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陕菜品牌宣传推广活动,详见活动方案。

  二、项目申报

  (一)省级部门负责审核的项目会展业发展项目,详见指南。

  (二) 各市(区)负责审核的项目

  1.项目类别

  (1)创新消费场景项目

  (2)城市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3)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4)陕菜品牌建设项目

  (5)扩大网络销售项目

  2.项目管理模式

  所有项目均采取后补助模式。即项目实施后,对已完成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供规定期间内的资金有效投入证明及其他必要的辅助资料,经评审后,按项目投入资金额度比例补助。

  3.项目申报及审核程序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企业(含中央 驻陕单位及省属企业)向所在地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 财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通过进入陕西省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 化系统项目库进行用户 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陕西省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 库,应填尽填项目绩效等相关指标,下载有关申请表格,上传 项目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

  (2)项目审核。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 政部门,依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审核项目资料,批准确定支持 项目和支持金额。除以旧换新项目外,单个项目补助额最低不 少于5万元。

  ①资料审核。县(区)级商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对 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后,进入陕西省财政 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库(内网)进行网上初审和确认提 交(县级商务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县级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进行网上初 审和确认),具体要求按照各地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相关通知要求落实。

  ②组织评审。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 积极做好项目征集工作,认真组织项目审核,可聘请第三方机 构进行票据核验,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组织现场核验、视频核 验和专家评审,并于9月10日前完成陕西省财政云预算管理一 体化系统项目库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和上报提交。

  ③结果报备。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24年9月15日前将本市(区)审定的项目支持计划和支持金 额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备案(1式3份),并随文上报《XX市 (区)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1)。

  (3)资金拨付。项目资金应一次性全额拨付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财务 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申报主体必须为在陕从事实际经营活动、并起带头引领作用的独立核算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健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近5年来,无骗 税、骗汇、走私、伪造申报票据等违法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 财政性资金,未被政府部门列入失信名单;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配套资金、人员、技术和管理能力。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 施单位必须一致,具体按照项目指南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省级和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按照权限组织审核,各申报、审核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节点填报相关数据,逾期未报将不予支持。以前年度项目验收不合格或未完成项目建设的企业,不再给予支持;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严禁票据“重复使用”,以往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 中已使用的票据,不得再次使用。

  (三) 绩效要求。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 门对本地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 告(包括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效果、存在问题 及政策建议等)、绩效自评报告及《XX市(区)省级商贸流通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附件2),于2025年2月15日前上报省 商务厅、省财政厅。有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 配、开展绩效调控的重要参考。

  (四) 资金使用负面清单。

  不得用于禁止性补贴;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发放公务人员工资、奖金、劳务费、津补贴等;不得提取工作经费,包括项目评审费用、审计费用、绩效评价费用、公务人员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楼堂馆所建设装修等开支;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支出。

  (五) 严格资金项目监管。

  一是要加强宣贯,各地市要结合往年项目申报的问题组织培训,指导各项目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好项目申报、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性、精准性和规范性;二是要及时拨付,项目审核批准以后,各地市要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及时将资金如数拨付到项目单位,确保专款专用;三是要加强资金监管,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六) 工作纪律。

  各设区市(区)要遵从客观实际,严格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核定支持项目,保证项目质量、宁缺毋滥, 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不得予以支持。项目审核过程要公 正透明,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项目审核工作全过程接受驻 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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