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对象、条件、材料和申报截止时间

2024/8/9

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对象、条件、材料和申报截止时间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对象、条件、材料和申报截止时间的内容整理如下,需要申报的企业可随时咨询:
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对象
2023年度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县市区只受理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高企)。
二、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完成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享受国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2.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
对其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5%进行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补助金额=(2023年研发投入-2022年研发投入)*5%
3.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
对其2023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以下简称研发投入占比)超过4%以上的研发投入部分,按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补助金额=(年研发投入﹣年销售收入*4%)*10%
4.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
对其2023年研发投入占比超过5%以上的研发投入部分,按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补助金额=(年研发投入- 年销售收入*5%)*20%。
三、2024年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报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咸宁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同时将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报咸宁市科技局。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企业应当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不实申报的相关责任。
2.对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支持资金按照市级和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1:1比例共担,咸宁高新区、各县(市、区)要做好资金配套工作,并提供资金配套承诺函。
3.对虚报骗取补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企业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4.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后补助补贴资金取到万元位,单个企业兑付起点为1万元。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