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2024年申报时间条件及认定名额流程

2024/8/8

名额有8名!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2024年申报时间条件及认定名额流程等内容整理如下,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经开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郭都区、新律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会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成都东部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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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申报名额分配

  2024年“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支持名额为8名,其中,链主企业支持名额不超过4名、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支持名额为3名左右、招商引智企业(项目)支持名额为1名左右,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申报主体

  (一)链主企业

  音乐产业“链主”企业,一般是指在音乐产业链中占据优势地

  位,对产业链部分企业的资源配置和场景应用具备较强话语权,具有显著的市场影响力,对我市音乐产业发展起到较强带动作用。

  1.基本条件(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近3年内(成立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信用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安全生产、工商税收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无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

  (3)企业以音乐产业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2.其他条件(申报企业应至少符合其中4个条件)

  (1)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

  (2)营业收入,企业上一年度营收5000万元(含)以上。

  (3)税收贡献,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万元(含)以上。

  (4)就业岗位,在职社保员工人数在50人(含)以上。

  (5)行业影响,企业具有较高的行业影响力和产业链整合力,上下游、左右岸带动企业不低于15家。

  (6)行业高度,企业签约艺术家、音乐人或制作人近3年获得国际国内重大音乐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省部级音乐奖项,如中国音乐金钟奖、“五个一”工程奖(歌曲、音乐剧)、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音乐)、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音乐)等;

  行业类音乐奖项,如唱工委奖、金唱片奖等;国际级音乐奖项,如格莱美奖、公告牌音乐奖等。

  (7)项目投资,企业近2年所投资开展的项目实际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

  (8)能级品牌,需是入选或入围以下榜单的音乐类企业:属于“6类500强”、上市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等区域总部或一级公司及以上,或上榜“成都市文创百强企业”“成都数字文创30强”等同等级及以上榜单。

  (二)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企业在成都市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不受此限制),税务解缴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成都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企业以音乐产业为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60%以上。

  (三)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2023年1月1日以来音乐产业链实质性落地成都并开展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

  2.企业(项目)总投资达2000万元(含)以上,在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场景创新、业态融合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具有示范性、引领性。

 三、领军人才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热爱音乐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音乐产业链企业。

  3.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音乐产业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

  4.申报人须为我市音乐产业链企业全职工作的产业人才,与成都市音乐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全职在蓉工作1年以上(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人才须全职在蓉工作半年以上)。

  5.申报人须从事音乐产业链相关细分领域,从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创作制作、音乐演艺、艺人经纪、版权管理、数字音乐、实体唱片、音乐专业媒体、音乐产业投资、音乐会展赛事、音乐产业基地、音乐演艺场馆、音乐新消费场景、音响技术、乐器设备、音乐软件、音乐图书、音乐教培、音乐康复等,需在申报自述材料中予以明确。

  (二)其他条件

  1.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1)数字音乐平台经营管理人才。担任数字音乐网络平台(音乐网站、音乐APP)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该平台上线版权作品不低于1000万首,上一年度营收不低于5亿元。

  (2)音乐场馆载体经营管理人才。①担任音乐演艺场馆(含

  音乐厅、剧场、Livehouse、户外演艺场地等)副总及以上职务,该载体上一年度开展营业性演出不低于200场。②担任音乐办公载体(含基地、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副总及以上职务,该载体现有入驻音乐企业不低于50家(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均在成都市),覆盖音乐创作制作、音乐版权发行、音乐演艺等核心产业链,入驻的音乐企业上一年度产值总计不低于2亿元(以上两类二选一申报)。

  (3)音乐演艺活动组织营销人才。①中小型音乐演艺类企业:担任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该企业上一年度组织中小型音乐演艺活动(音乐会、音乐剧、音乐秀等剧场类演出)全年票房销售不低于500万元。②大型音乐演艺类企业:担任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该企业上一年度组织大型音乐演艺活动(演唱会、音乐节等大型场馆类演出)全年票房销售不低于1亿元(以上两类二选一申报)。

  (4)音乐版权代理发行运营人才。担任音乐版权、音乐发行机构副总及以上职务,该机构自有及代理版权音乐作品不低于1万首,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5)乐器设备生产销售人才。担任乐器、音响设备厂商或销售企业副总以上职务,该企业上一年度营收不低于3000万元。

  (6)音乐教培经营管理人才。担任品牌音乐教培机构副总及以上职务,该品牌在蓉教学点不低于10个,上一年度各教学点营收总计不低于2000万元。

  2.专业技能领军人才

  在音乐创作制作、音乐经纪、音乐表演、音乐项目策划执行、音响工程、声学设计、音乐软件开发、乐器设备生产等产业重要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业务水平过硬,本人或署名作品、音像制品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全国性行业协会相关奖项,或参与国际级、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项目担任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有专利在成都落地转化应用于实际生产。

  3.产业投资人才

  担任音乐投资机构副总及以上职务,至少成功引进或培育1项估值2000万元以上的音乐产业项目落地成都,且任职的音乐投资机构占股不低于该项目的10%。

  4.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在成都市创办音乐企业不超过3年,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创办的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品牌,具有较强的成果转化能力,结合音乐+科技、音乐+旅游、音乐+康养、音乐+新场景等领域融合发展,特别在音乐AI、音乐元宇宙、音乐互联网应用、智能乐器设备方向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开发产品(或品牌、服务模式)具有较强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四、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申报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

  音乐产业链产业领军人才的推荐分链主企业、产业链上下游

  关联配套企业、招商引智企业(项目)三个类别开展。1.第一类:链主企业

  (1)企业申报。企业结合主营业务方向,根据音乐产业链链主企业标准,填写《成都市音乐产业链链主企业申报书》(附件1),经所在区(市)县文旅部门核实盖章后,于8月16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确定自评企业。8月下旬,组织申报企业现场答辩,市文广旅局会同行业领域专家,根据链主企业评定标准,确定自评企业名单及分配名额。

  (3)企业开展自评。链主企业根据分配名额、产业领军人才标准开展内部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4)提交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在企业办公地或企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9月6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2.第二类:产业链上下游关联配套企业

  (1)成立评选委员会。由市文广旅局牵头,联合链主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产投基金、公共平台等组建音乐产业链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

  (2)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经所在企业审

  核后,于8月19日前报企业所在区(市)县文旅部门审核。

  (3)区(市)县审核。区(市)县文旅部门对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审核后,于8月23日前汇总报音乐产业链评选委员会。

  (4)开展评选。。8月下旬,组织申报人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结合人才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和经济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3.第三类:招商引智企业(项目)

  (1)确定推荐名额。市文广旅局会同市投促局及相关区(市)县梳理2023年1月1日以来本产业链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综合企业(项目)数量、投资额度、规模能级、落地运营等情况,明确具有推荐权的区(市)县名单及名额分配。

  (2)区(市)县推荐。区(市)县文旅部门和投促部门根据分配名额,对照产业领军人才标准,从2023年1月1日实质性落地运营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高能级项目和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中推荐人才,填写《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建议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申报书》(附件3),于8月23日前报市文广旅局。

  (3)市级部门联审。市文广旅局会同市投促局通过答辩等方式对企业(项目)情况、推荐人选条件进行审核评选后,将区(市)县推荐人选确定为初步人选。

  (二)初审。市文广旅局对初步人选进行审核,经党组会议

  研究后,形成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名单,于9月30日前以党组名义报市委组织部。

  (四)复审。市委组织部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税务、国安等部门意见,对产业领军人才建议人选进行审查。

  (五)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通过审查的拟授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拟授人选,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按程序确定为产业领军人才,颁发入选证书。

  五、成都市各区县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音乐产业链申报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县文旅部门及有关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宣传动员及组织实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政策、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等有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把关,并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实地走访调查,给出综合推荐意见。要注重遴选具有行业一流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能够攻克技术难题、补齐技术短板的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掌握先进技术、技艺精湛的先进基础工艺领军人才。

  (二)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选知识产权、竞业禁止、保密约定、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自查评估。用人单位和推荐(审核)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严格审查申报及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对资格审核把关不严、伪造申报资格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检查、取消申报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三)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加强与本单位人才培养项目的衔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人才遴选机制,将赋予的人才评审权用好,真正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使用机制、有利于人才各展其能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如有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用人单位今后5年的人才评审权。

  (四)“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多头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在管理期内的“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得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多个项目链主企业。申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登记及税收解缴关系须在成都。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申报人今后5年的申报资格。

  (五)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要求为起脊装订,封面、封底为110克以上白色亚光纸,双页印刷;统一用A4纸。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报书材料一式2份(含目录、附件及佐证材料),以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涉密材料应加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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