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补贴资金和申报认定条件、程序、时间大全

20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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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条件和补贴资金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企业为江夏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规范,在江夏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纳统纳税。

  (二)2022年前(含2022年)进规的工业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四个档次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对2023年新进规企业,且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符合成长工程奖励政策,根据《中共江夏区委江夏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凡涉及与本意见同性质、同类型优惠政策交叉时,原则上每个奖励事项只能适用对应一个奖励条款,从高从优不重复享受。在企业享受“小进规”政策支持后,采取以下支持方式:

  1、对于2023年新进规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2亿元(不含)的企业,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2、对于2023年新进规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口径的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在享受“小进规”政策支持后,分别给予30万元、80万元、18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三)不支持范围

  1、企业在享受过上述任一档次的奖励后,由一家企业拆分为两个及以上企业,拆分后的新企业在拆分后首次达到同一档次及以下档次;

  2、由两个及以上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合并前任一家企业享受过上述任一档次的奖励后,新企业在合并后不高于合并前企业同一档次。

  武汉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程序时间

  (一)网上申报。通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和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栏公开。申报企业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栏进行注册申报,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参与申报。

  (二)提交资料。

  1、《江夏区大力实施企业培育成长工程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

  2、企业需提供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承诺函(见附件2);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进规以来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的每年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B204-1)和年度财务状况表(B103);

  5、企业进规以来经税务部门盖章的各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必须提供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能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6、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三)集中上报方式和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6日在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政府网“亲清江夏”栏进行网上申报。纸质资料(胶装)一式二份,经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和各街道推荐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报区科经局工业经济发展科260办公室,企业未在网上申报和逾期报送纸质材料的一律不受理。

  (四)项目初审。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各街道认真审核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予推荐。

  (五)多方审核。区科经局通过审计机构、亲清江夏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资料进行审核。

  (六)网上公示。区科经局对拟定通过审核的奖励资金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

  (七)资金拨付。根据拟定通过的奖励资金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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