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7/23
如何实施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以下将为大家带来关于四川省各地信用修复申请条件流程政策等内容,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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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建立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 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协同修复机制,打通部门间信息 共享通道,通过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一 次申请、同步修复”。同时,将信用修复“一件事”纳入各级政务 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实现信用修复线下“只 进一门”、线上“一网办理”,为信用主体提供方便、高效、规范 的服务。
二、工作举措
(一)编制信用修复指引。制定信用修复“一件事”指引, 明确修复路径。重点列明3类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 应交材料、办理时限等,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 等多渠道进行展示,使企业查询、申办一步到位。
(二)优化办理流程。优化表单材料,对3类办理事项的 申请表单及材料进行梳理,将各类服务事项形成“一张表单”“一 套材料”,系统梳理信用修复办理事项和环节,按照“减环节、 减材料、减时限”要求,整合内部流程,确保申请统一入口和修 复结果共享互认,切实提高信用修复效能。
(三)线上办事“一网通办”。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设置各 部门信用修复服务事项,供信用主体根据需要选择办理。推动 修复结果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避免企业多头申请, 部门重复审核,实现企业信用修复“一次提交、一网通办”。
(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提供线上线下申办的咨询、导办、帮办等现场服务;政务服务 中心综合窗口对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且形式要件齐全、符合受理 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同步将电子/纸质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责任 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一次性告知。
(五)强化结果共享互认。各责任单位在办理时限内办结信 用修复申请后,同步向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享信用修复结果 信息。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汇总信用修复结果数据后,同步共 享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市(州)社会信 用信息平台及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四川)”、省内各级信用平台网站依法依规及时更新信用 主体关联信息。从“信用中国(四川)”网站获取失信信息的第
三方服务机构要主动更新信用主体关联信息,实现信用修复“一 次申请、同步修复”的一站式集成服务。
(六)提供信用修复提醒服务。建立健全“双书同达”(决 定文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制度。鼓励各部门在依法 对信用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决定后,送达决定文书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 信用主体依法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最短公示期满 后,及时申请信用信息修复,提醒信用主体主动进行信用修复。
三、责任分工
(一)牵头部门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信用修复“一件事” 的具体推进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统筹更新省、市(州)信用 门户网站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制定信用修复“一件事” 办事指南,会同其他责任部门配合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 中心统筹推动信用修复“一件事”进驻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各级政 务服务大厅。
(二)政务服务部门责任。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 心负责设立优化四川政务服务网信用修复“一件事”专栏、政务 服务大厅信用修复“一件事”专窗,根据不同信用修复事项类型 开展流程配置,指导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要求,完善业务流程。
(三)行政处罚信息修复责任部门。负责配合牵头部门, 规范信用修复业务流程,统一申请表单、办理材料、办理时限
等,完善数据共享及修复结果互认机制,指导本领域内相关部门按照全省信用修复“一件事”统一要求开展信用修复工作。
(四)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责任部门。 配合牵头部门, 制定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指导本行 业各级各部门按照全省信用修复“一件事”统一要求开展信用修 复工作,及时将修复结果共享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责任部门。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认定部门负责受理本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 信用修复申请,配合牵头部门制定完善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健全行业信用修复机制,指导本行业各级部门按照全省信用修 复“一件事”统一要求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及时将修复结果共享 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协同联动。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 改革委会同各责任单位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 加强协同联动,做好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数据共享等工作。对 一件事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开展跟踪评估,广泛收集意见建议, 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任务全面落 地落实。
(二)加强宣传,开展培训指导。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用修 复业务培训,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充分利用好政府
网站、信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信用修复“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提高信用修复“一件事”服务 知晓度和使用率,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三)注重实效,提升工作质效。各地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相 应的考核督查机制,结合信息手段开展监督,对于因宣传不到 位、工作不熟悉导致的办事数量少、驳回次数多、办理进度慢、 异常办结多等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强督促考核,确保信用 修复“一件事”工作取得实效。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后续根据国家相关工作 要求优化完善。
附件:1.信用修复职责部门清单
2.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3.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办理流程图
四川省信用修复“一件事” 业务流程和办理规范
一、服务对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受理条件
(一)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受理条件。
1.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义务,纠正违法行为; 2.达到最短公示期;
3.公开做出信用承诺。承诺内容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并明确愿意承担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除上述要求外,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受理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二是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三是未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监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受理条件。
1.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用修复受理条件。
(1)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
(2)如不存在应当整改或者履行相关义务情形的,自列入 活动异常名录之日起满6个月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将其移出活
动异常名录。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复受理条件。
(1)补报未报年份年度报告并公示;
(2)已经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
(3)已经更正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当事人提 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
(5)企业被裁决停止使用企业名称的,完成变更登记。
(三)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受理条件。
1.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2.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3.未再发生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严重失信行为; 4.达到最短公示期;
5.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拖欠农 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修复适用);
6.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已经届满(市场监督管理严重 违法失信名单修复适用);
7.达到最短公示期,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 的(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适用);
8.达到最短公示期,被列入对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 12个月的。同时满足未再发生符合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生
产安全事故或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 严重失信名单修复适用)。
办理流程
(一)“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
1.申请
线上: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 专区,选择“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进入办理 页面,通过“信用信息”搜索框查询相关主体信息并选择对应行 政处罚信息提交修复申请。
线下: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进行咨询和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信用中国”网站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 是否受理,在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修复的决定, 予以修复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地方信用网站更新公示。
(二)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信用 修复。
1.申请
线上: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 专区,选择“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修 复”,进入办理页面,通过“企业信息填报”版块,登录主体账号 后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信用修复。
线下: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在作出行政处罚/作出列入决定(作出标记)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线下咨询 和提交申请。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处罚决定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否受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修复的决定,予 以修复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更新公示。
(三)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息信用修复。
1.申请
线上: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 选择“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信用修复”,进入办理页面,在线 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申请。
线下: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在作出列入决定的民政部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线下提交申请,窗口受理后同步将电子/纸质 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2.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列入决定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 否受理,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修复的决定,同 步将修复结果共享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四)严重失信主体信息修复。
1.申请
线上: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点击信用修复“一件事”, 选择严重失信主体信息信用修复类别,进入办理页面,在线填 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申请。
线下: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认定部门同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线下提交申请,窗口受理后同步将电子/纸 质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2.受理
各级认定部门在办理期限内完成修复申请的受理、核查、决定和移出名单等环节,将修复结果信息同步共享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由省大数据中心汇集信用修复结果,依法依规更新相关信用主体关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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