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三品一标”开发与推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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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持续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主攻方向,围绕稳发展优供给,强品牌增效益主线,积极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面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耕农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高质量发展。

二、绩效目标

(一)组织开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耕农品及名特优新农产品)的认定认证,当年新获证数量不低于10个;

(二)建设国家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全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1个或建成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个及以上;

(三)区域内绿色优质农产品企业年检率达到100%、抽检产品类别覆盖率达到100%

(四)组织10家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或绿色生资企业参加三品一标全国性展示展销活动;

(五)组织举办三品一标生产技术培训班,培训人员不低于100人。

三、项目内容及资金安排

2024年省级农业综合能力提升资金三品一标开发与推广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及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开发推广工作。本专项资金共计800万元,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单个项目金额为50万元。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11-1231日。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安排如下:

(一)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内山、水、林、田、路等综合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建立基地试验示范区,积极开展新品种选育、绿色食品生产资料及绿色防控技术等大田试验。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5万元。

(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投入品供给

建立基地内投入品管理体系、市场准入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设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或专柜,对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实行公告,对基地投入品销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基地内统一投入品供应,优先使用绿色食品生产资料。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5万元。

(三)三品一标生产技术培训

因地制宜制定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组织编印科普手册、明白纸、操作卡、挂图和风险防控手册。 推动操作规程进企入户”,加强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标准化生产培训,提升按标生产意识和水平。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5万元。

(四)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认证

积极推动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加快技术迭代和质量升级,使用项目资金支持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和农耕农品等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20万元。

(五)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

积极组织辖区内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全国性宣传推介平台,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产销对接和营销服务。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5万元。

(六)绿色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企业年检、标志市场监察、例行抽检,内检员培训、风险预警、退出公告等制度,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安排项目资金,开展辖区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资金安排不超过10万元。

四、项目申报

(一)实施主体

各县(市、区)、省直管市(林区)承担三品一标业务的工作机构。

(二)申报数量

坚持资金集中,重点突出的原则,各县(市、区)、省直管市(林区)限报1个项目,有7个及以上县(市、区)的市(州)不超过3个项目,有7个以下县(市、区)的市(州)不超过2个项目,由市(州)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荐。

(三)申报程序

县(市、区)、省直管市(林区)承担三品一标业务的工作机构为项目申报责任主体(项目组织及实施单位),经市(州)农业农村局统筹推荐并由县(市、区)、省直管市(林区)业务主管部门向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各申请单位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负责。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主体及扶持金额。

(四)申报材料

1.当地农业农村局出具的项目申报请示;

2.项目申报书;

3.有关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方案、绿色优质农产品监管方案等)。

(五)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以A4幅面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475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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