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补贴要求和流程

2024/6/24

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补贴要求和流程总结如下,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黄山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需要咨询申报冷链政策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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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贫困地区和长三角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为重点,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20年起在村镇支持建设功能先进、运转安全、效益良好、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推动完善一批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田头市场,力争通过5-6年努力,实现我省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显著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仓储保鲜冷链信息化与品牌化水平全面提升,产销对接更加顺畅;主体服务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能力大幅提升。

  二、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建设重点

  2020年按照以下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补贴标准开展建设。(2021年及以后,若有调整,按照新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一)实施主体。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贫困地区可适当放宽条件。主要围绕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在村镇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二)建设内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在产业重点镇和中心村鼓励引导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可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1.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节能型机械冷库。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冷库。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三)补贴标准。采取定额补助、规定上限的方式,按照单个实施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不超过总投资的3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贫困地区,按照单个实施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不超过总投资的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2020年,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资金,重点在肥东、濉溪、砀山、泗县、固镇、谯城、蒙城、临泉、阜南、寿县、来安、金安、金寨、和县、无为、宣州、枞阳、东至、岳西、歙县等20个果蔬生产重点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3-5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相关项目资金,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二)全面推开。从202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建设工作开展评估,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需求,做到应建尽建。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满足县级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需求。

  四、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组织实施

  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完善工作流程,推进全过程线上管理。

  (一)编制市县方案。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准确摸清本市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细化编制本市、县(市、区)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产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重点内容,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项目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布项目申报起止时间、方式内容等相关事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或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严格、规范开展审核,公示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建设内容等信息,未通过审核的主体及时给予反馈。

  (三)项目建设。实施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我省制定的参考技术方案要求,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四)项目验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和自验收后,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技术专家,组织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建设主体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向实施主体兑付补助资金。

  (五)监督调度。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

  五、安徽省16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申报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市场信息处、计财处、政改处、乡村产业处、合作处、种植业局、畜牧处、渔业局、特色农业站等单位参加,推进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调度,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务求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切实解决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最初一公里”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支持资金,集中支持设施建设。鼓励各级政府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贷款给予适当的贴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用好政府专项债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和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对需要集中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田头市场,优先协调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闲置宅基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用地需求。加强与电力部门沟通,在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支持,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三)加强指导服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参考技术方案(试行)》,组织编制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各市、县(市、区)要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有条件的可建立专家服务团队,开展远程或现场指导,帮助实施主体掌握技术,解决难题。强化科教支撑,调动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积极性。大力推广有利于降低能源消耗、促进控温效能的设计方案,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

  (四)做好信息采集。落实《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信息采集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配合农业农村部健全完善农产品产地市场信息数据,通过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组织实施主体采取自动传输为主、手工填报为辅的方式,全面监测报送产地鲜活农产品产地、品类、交易量、库存量、价格、流向等市场流通信息和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贮藏环境信息,监测项目实施情况。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规模在500吨以上的,应配备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动采集监测传输设备,具有称重、测温、测湿、图像等信息采集和网络自动配置功能,实现信息采集监测传输设备与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五)严格风险防控。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指导监督责任,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举措。建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控制规程,强化监督制约,开展廉政教育。坚决查处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对发生问题的要查明情况,按规定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在县(市、区)核减或取消项目资金。

  (六)抓好政策和典型宣传。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政策宣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途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地宣传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政策知晓率,营造积极开展设施建设的社会氛围。通过举办培训、开展宣讲、编写实用手册和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帮助实施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省农业农村厅将及时总结各地经验,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提升支持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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