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补贴材料及条件、方向指南

202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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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安排部署,着力以智慧农业新技术引领新产品应用、新模式推广、新业态培育,促进农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助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助力全市现代农业建圈强链,助力构建具有成都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面提升全市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二、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条件

  (一)试点项目实施主体须是在成都区域内且具备智慧农业相关领域项目研究及建设能力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含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实施主体所实施的智慧农业研究及建设项目须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二)试点项目须符合本指南明确支持的领域及方向;

  (三)试点项目所应用的新技术应具备引领性,实施主体应拥有该技术的知识产权(或合法取得使用权);

  (四)试点项目所应用的新技术应具备推广性,项目完成验收后应形成该方向或领域完整的解决方案,并能够向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提交成果。

  三、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领域及方向

  (一)智慧粮油领域。主要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应用AI(人工智能)、大数据、知识图谱、作物生长模型、NLP(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赋能智慧农业决策分析大模型构建,促进更高效、更精细、更智能的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融合农业工程,聚力耕地保护及种植用途管控,应用无源传感、卫星遥感、高光谱、多光谱、无人机集群等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监测能力和大田作物全生育期智能监测管理能力提升。应用工厂化智能育秧、大钵体毯状机械化育秧插秧等育秧育苗技术,以及无人机播种、喷药、施肥和农机装备可变量精准施肥等田间管理技术,拓展应用智能化烘干、储藏等产后处理技术,促进粮油生产全产业链数字化、智慧化。应用北斗导航技术及路径规划、自动驾驶、智能辅助、作业质量监测等智能终端,促进智慧农机服务能力提升。

  (二)智慧经作领域。主要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应用无源传感、卫星遥感、高光谱、多光谱、无人机等技术,以及作物生长模型促进蔬菜、水果、茶叶品种品类识别和长势监测,助力智慧菜园、智慧果园、智慧茶园应用场景建设。应用机器视觉、传感器、控制算法等技术,智能识别和定位目标的位置和姿态,自主规划路径和动作,实现精准、快速、高效的田间管理作业。应用智慧灌溉水肥一体技术及微(滴)灌、喷灌、低压灌溉、防渗渠灌溉等智能控制设备,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及化肥利用系数。应用传感器、自动化等技术实现设施大棚(温室)、冻库(气调库)等现代农业设施装备的智能化监测、控制和调节,促进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应用二维码、射频识别、区块链等供应链技术和质量安全溯源技术,助力“菜篮子”工程建设。

  (三)智慧养殖领域。主要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结合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集成应用养殖环境监测及精准调控、生长信息监测、异常行为识别、疫病智能诊断防控等技术,以及精准饲喂、巡检消毒、产品采集加工、粪污处理等智能装备和动物生长模型等技术,助力实现畜禽养殖全过程智能化管控。结合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集成应用工程化池塘、工厂化循环水等数字养殖技术,以及水体和养殖环境监控、智能增氧、饵料精准投喂、鱼群生长监测、鱼病诊断防控、循环水处理、自动起捕、网衣智能巡检清污等智能设施设备,提高养殖效率、降低养殖风险。

  四、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补贴奖励及资金使用

  (一)项目实施方式。本试点项目采取市级审批制,根据2024年度预算资金安排计划,本批次支持项目总数10个,未纳入本批次支持的入库项目,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另行择优支持。经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由各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报市农业农村局再次审批。

  (二)数据标准规范。项目实施特别是软件开发,须按照智慧蓉城公共数据治理规范和成都市数字农业农村数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建设,项目信息化成果应对接智慧蓉城农业农村城运分中心平台,以规定频率、时间报送相关数据,应确保数据报送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资金支持方式。根据市级评审及审批结果,市级补助资金及时下达相关区(市)县,实行专款专用。资金兑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单一试点项目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80万元,项目原则上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建成并验收,项目验收后财政资金进行兑付。

  (四)资金使用规范。已享受我局2024年度市级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本试点项目的资金支持。项目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引领性技术所关联的软件开发、设施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软件开发所用资金仅限用于相应软件的本地化改造及数据应用,所用资金占比原则上不超过该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50%。项目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土地获得成本、征地拆迁等费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补贴、购置办公用品等支出。

  五、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程序

  (一)项目主体申报。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开发布申报指南,鼓励已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已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相关主体积极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名称原则上应与储备库中名称保持一致。申报材料为《成都市2024年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书》、《成都市2024年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附件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四川成都)”“天府蓉易办”等);

  3.申报单位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引领性技术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相关文件(如: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

  5.近2年度财务报表;

  6.自筹配套资金承诺书;

  7.如涉及农用地的项目,应出具土地流转合同;

  8.预计引领性技术产生的效益。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形成正式申报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区(市)县审核报送。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实施方案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通过审核和公示合格的项目应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正式文件包括:

  1. XXX区(市)县公开发布的项目申报指南及截图;

  2. 项目正式申报材料(实施程序第一点所述的申报材料);

  3. XXX区(市)县项目审核书/表;

  4. 初审合格项目申报一览表、公示截图;

  5. XXX区(市)县关于报送成都市2024年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材料的请示/报告。

  (三)项目审批。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的项目及其补助额度,报局党组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公示并下达项目批复。

  (四)项目实施。对已确定立项的项目,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将市级审批立项情况以正式文件及时通知到各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及时启动项目实施,同时落实项目详规审核、实施进度督导、资金兑付协调等工作责任,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验收、早达效。

  (五)过程监督。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会同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项目验收及补助支付。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先行完成初验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或委托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验收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兑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六、成都市各区县智慧农业引领性技术试点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强项目的实施指导。要强化统筹,聚力现代农业建圈强链,鼓励支持整合资金、整合项目,推广“数字化平台+智慧化中枢+规模化农场”服务模式,以引领性技术为牵引,不断丰富数智粮油、智慧动监、灾害防御等应用场景,建成一批智慧农业试验区。

  (二)加强要素保障。各(区)市县要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明确项目土地性质,确保项目用地、项目建设合法合规;加强对实施主体所用无人机涉空域使用、传感器涉用地保障等规范管理。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区(市)县要严格落实责任,明确落实负责人员及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遵循试点项目引领性、推广性,认真组织项目筛选和初审,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自觉接受纪检、审计的监督检查。

  (四)做好绩效管理。区(市)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做好项目支出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自评、落实绩效考评整改,接受各级财政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重点评价、延伸评价或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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