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企认定奖补金额大全!陕西省各地市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政策资金补贴、高企申报条件

2024/5/7

想申请2024年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准备什么?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各市区奖励政策又是什么?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陕西省各市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优惠政策吧!陕西省各地,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高企常态化代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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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各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1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0万元,依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强化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研发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据《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贴。

雁塔区:依据《雁塔区30条措施扎实稳经济》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研发补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万元研发补助。

经开区: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依据《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奖励5万元;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3万元奖励。

碑林区: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奖励5万元;

莲湖区:依据《西安市莲湖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试行)》,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列入区上科技企业培育数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贴息补助,对连续三年评价入库并列入区上科技企业培育数据库、定期报送有关资料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按照贷款协议约定偿还本息且信用良好,按照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贴息补助。

鄠邑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鄠邑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鄠政办发〔2019〕81号),每户奖励5万元,对首次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万元。

灞桥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灞桥区稳经济42条措施》(灞政发〔2022〕25号)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港务区:依据对《西安国际港务区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尚未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8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航天产业基地:依据《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新修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高新区:对首次入库成功企业并需入库培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能拿到1万元/家的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过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五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入库培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十亿元以上(含)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依据《西安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未央区:依据《未央区稳经济20条措施》,对新增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

新城区:对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奖励5万元

曲江新区:依据《曲江新区关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申请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临潼区: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万元(往年)

浐灞生态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依据《西安浐灞生态区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西浐灞发〔2021〕167号),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复审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高陵区: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据《西安市高陵区稳经济保增长若干措施申报指南》(高政办发〔2022〕14号),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秦创原优惠政策(沣东、沣东、空港、泾河、秦汉):依据《西咸新区关于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能的若干政策》《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政策包(总窗口)》,省上对于秦创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奖励5万的基础上,再给予15万的一次性奖励,秦创原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进入新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8万元一次性资助,对重新通过认定的高企,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杨凌示范区:依据《支持秦创原农业板块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与工作指引》,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区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重新通过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3榆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首次通过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给予10万元补助,连续三年备案再给予10万元补助。

高新区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复审的视同为新认定。同时鼓励榆林高新区以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新迁入园区注册,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补助30万元。政策依据:《榆林高新区出台融入秦创原平台助推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神木市对整体迁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承诺10年不迁出,给与一次性奖励30万元。政策依据:《神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靖边县对认定为市级高新技术企业30万元万元奖励政策依据:《靖边县工业及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定边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5万元政策依据:《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绥德县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科技型企业的,当年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绥德县促进工贸企业稳增长十条措施(试行)》

佳县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6万元的奖励。政策依据:《佳县扶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

4安康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安康市支持民营经済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

汉滨区:

1获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补。

2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汉滨区鼓励投资和企业发展扶持措施》

高新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从区外迁入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民营科技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通过复审的每户奖励5万元。政策依据:《安康高新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奖励实施办法》

旬阳县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达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从县外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政策依据:《旬阳县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

汉阴县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补;复审通过的再给予5万元奖补

政策依据:《汉阴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补办法》

石泉县: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县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依据:《石泉县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岚皋县对当年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奖励5万元

平利县: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补5万元。政策依据:《平利县2023年稳工业十条措施》

5宝鸡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首次被国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省上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且列入市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

金台区:区财政配套对高企入库企业每户3万元奖励。(政策支持:金台区多措并举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凤翔区: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项目+补助+配套”方式,落实20万元奖补政策。(政策支持: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

岐山县: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政策支持:岐山县惠企便民政策汇编——工业发展)

千阳县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重新认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科研项目后补助。(政策支持:千阳县中小微企业十百千培育行动方案)

陇县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支持:陇县制定支持工业(商贸)企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

6汉中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发〔202116号),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

汉台区支持入驻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优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对入驻孵化器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瞪羚企业给予全方位辅导,指导科技型企业加强对私技成果知识产权的保护。

经开区对通过省、市认定的瞪羚企业按本年认定的研发费用总额的20%10%分别给予不超过50 万元、30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补助,对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 万元奖励。

南郑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补助,新认定的潜在瞪羚企业、每户给予5万元奖励补助。

航空经济开发区

1、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

2、凡符合条件进入航空经开区标准化厂房的鼓励类招引行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当年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三年内每年实缴税收不低于300/平方米,第一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且每年增幅不低于20%,具体标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经考核认定后可享受前两年100%的等额租金补贴。

政策依据:《汉中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高新区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对三年期满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政策依据:《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城固县培育壮大市场创新主体。鼓励支持县域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瞪羚企业及潜在瞪羚企业、科技中小型企业,除享受省市级奖励外,县财政子以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计划。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提高到10万元,再次被认定奖励3万元,年度认定为省级瞪羚企业的奖励5万元,潜在瞪羚企业的奖励3万元,年度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奖励1万元。

7铜川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关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20202022年)》,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耀州区:

1对在耀注册并正常经营的科技型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2.5万元、5万元奖励;首次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5万元、1.25万元奖励。

2对从区外新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耀落地并正常运营的,给予招商企业一次性 2.5万元、2万元、1.25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耀州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

高新区: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在铜川高新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且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国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有较高科技含量、良好市场潜力和产业化条件的,经审定后,财政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补助。

政策依据:《铜川高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实施办法》

印台区对于经省级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铜川市印台区支持产业发展政策

宜君县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首次给予10万元奖励;凡使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生产工艺成效明显,且当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规上企业,奖补企业10万元。

政策依据:《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提质增效稳增长的意见》

8渭南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2131号),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白水县: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奖励企业研发团队10万元,5万元。政策依据:《白水县促进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韩城市: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首次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韩城市科学技术创新创业奖励实施办法》

合阳县:经首次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资金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首次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合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

华阴市: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奖励。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政策依据:《华阴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

9延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延安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延政办发〔202215号),连续五年通过评价入库,经国家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首年给予2万元奖励,连续5年入库再奖励3万元,总计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安塞区搬迁至安塞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按搬迁费用和厂房装修费用总额的50%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

政策依据:《延安市安塞区绩效奖励助推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新区对于当年申报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延安市保进新经济发展办法》规定次性奖励20万元。政策依据:《延安市新区稳经济保增长措施及实施细则》

志丹县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依据:中共志丹县委志丹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洛川县对新照引落地、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满、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洛川县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

10咸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依据《咸阳市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咸政办发〔202242号),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秦都区:企业首次评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市区给予50万元奖励 (其中省级20万元,市级20万元,区级10万元) ; 复审通过后区级再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秦都区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

渭城区:对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渭城辖区的企业,从2022年度起,被纳入渭城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市分别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当年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政策依据:《渭城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杨陵区:将拥有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或5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入库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培育对象,给予5万元培育补贴;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杨凌示范区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措施》

三原县: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通过复审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政策依据:《三原县科技型企业三年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2022-2024)

泾阳县: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补助5万元)。政策依据: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

乾县: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政策依据:乾县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方案

淳化县:对当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政策依据:淳化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兴平市: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政策依据:兴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武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长武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平稳向好若干措施》

11商洛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省级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补助。

商州区:为鼓励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在商州区境内注册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区政府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补助。政策依据:商州区印发《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

丹凤县: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山阳县:对首次通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商南县:当年度列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政策依据:《商南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柞水县:对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陕西省各市区县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指南(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时间)

(一)陕西省高企申报范围

1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均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名称变更手续后再申请认定,否则无法在国家管理网站进行认定报备。若企业在提交认定申报资料后发生名称变化的,待认定公告后再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二)陕西省申报时间

陕西省高企申报评审拟分四个批次进行,各批次申报截止日期为:530日、630日、820日、920日。截止日期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到推荐部门时间为准。如因特殊情况影响企业正常申报,省高企认定办将适当延长申报时间或增加受理批次。

各市(区)和国家高新区科技部门是本辖区高企认定申报工作责任单位,各批次申报截止后5日内完成资料在线审核、实地核查和向省高企办推荐报送工作。

(三)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归档的范围 。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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