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4/25
关于2024年成都市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文件及成都高企申报材料整理,如果成都市各地区企业想要申请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的话,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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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
对于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对于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和区(市)县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补,其中市本级给予5万元奖补。
2、天府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原则上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
3、成都高新区
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4、锦江区
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区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一次性奖补15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其中区级按上年度区级实际经济贡献的100%,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对新迁入本区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5、青羊区
对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非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金牛区
对首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再次通过省科技厅认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6、武侯区
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给予 20 万元补助。
7、成华区
经省科技厅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奖励。
8、龙泉驿区
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 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奖励,对非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9、青白江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10、新都区
鼓励区内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5 万元补助。对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5 万元补助。
11、温江区
新获批(含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温江区)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12、双流区
对首次认定通过和新引进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3年后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对首次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
13、郫都区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4、金堂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5、大邑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16、蒲江县
对上年度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上年度重新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
17、新津区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 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 5 万元补贴,对认定为成都创造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奖励
18、都江堰市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扶持,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补,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补;对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对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2%,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支持。
19、彭州市
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对科技型企业上年度科技创新投入经审核后,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费用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给予其它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费用5%、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20、邛崃市
对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食品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21、崇州市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补贴,再次认定的给予5万元补贴。
附件: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在线填写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认定办法》规定,注册时间—年以上的企业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注册时间不到一年,则不能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三)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南计报告。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企业财务报表主要用于评价企业的成长性,必须通过审计。
已经通过年审的企业,可直接提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需再选择新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审计。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五方面的材料,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依据。企业上报的认定材料必须客观、准确、真实,如发现存在虚假行为,将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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