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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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内容
(一)重点实验室建设方向。
一是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工程科学,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推动中医药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围绕中医临床研究类重点实验室、中西结合重点实验室两个建设方向,培育省部级重点科研平台,为解决中医药领域重大科学问题、行业关键技术和提升中医临床救治能力,提供平台、人才和技术支撑。
三是作为培育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国家队、省级队”的“预备队”,以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行业与国家在基础和应用研究方面的衔接。
(二)建设要求。
一是根据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柔性引进技术升级学术带头人1-2人,引领重点实验室发展;在青年科研人员中培养硕士以上研究员6-10人。
二是开展中医药临床基础研究、临床合理用药、中西医结合(疫病防控)的创新研究等,并形成5-10种研究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5-20篇,申请发明专利1-3项。
三是采用财政支持和自筹经费结合方式。持续完善相关实验仪器设备的配置,提升中医、中西医临床和疫病防治的平台支撑能力。
四是兼顾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发挥中医药临床优势和特色,为我省中医药科技工作提供人才储备和技术支撑。举办1次以上全国性学术会议,扩大相关领域全国影响力。
五是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和技术,能提供对外服务。
六是三年建设期满后,培育建设一支专业基础扎实、科研经验丰富、长期协作、结构合理的精干队伍,形成一批科研成果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陕西省内具有研究能力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二)申报要求。
1.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1)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由单位学术带头人担任,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主持过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并取得了重要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具有正高级职称,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2)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人员年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固定科研人员一般不少于1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不低于三分之一;在每个研究方向上均有优秀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
2.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应具有开展自主创新的能力,并以中医、中西结合临床研究研究发展作为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与本单位的科研优势和发展重点一致,具有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对行业具有辐射和支撑作用。
3.具有相应的研究条件。
(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实验室,有能力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
(2)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近三年的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投入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3)联合企业建设的重点实验室须具备支撑科研活动的实验条件与场所,从事本领域技术研究5年及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4)实验室近三年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项以上,在国内外出版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少于50篇(部),其中SCI收录10篇及以上,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不少于1项。
4.具备较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申报单位能为重点实验室提供建设经费和后勤保障等配套条件,建立有利于重点实验室运行的管理机制,能保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行。
5.其他要求。
(1)各有关单位限推荐申报重点实验室一般不超过1个。多家法人单位联合申请的,须确定1个依托单位,其他单位为成员单位。依托单位及成员单位须为在陕注册的法人单位,并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目标任务和权利责任等内容。
(2)省级已经立项在建及中省已经认定授牌的重点实验室不再重复认定。现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新申报实验室的固定人员中的科研人员。
(3)依托单位应在《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中承诺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对于企业共建类实验室,企业应承诺实验室建设期间投入,并列入实验室建设期满后验收指标。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及盖章扫描PDF格式)报我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处。
(二)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确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请申请单位准备好答辩PPT及现场考察相关事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与评审出的遴选单位签订《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拨付建设经费,项目单位按要求启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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