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8/30
小编整理了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试点建设目标、申报补助条件、流程的详细内容,想要申报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试点的合肥、宿州、淮北、亳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企业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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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首批试点建设目标及补助:
首批拟遴选认定10个左右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试点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新“科创+产业”发展模式,探索产业集聚新路径,形成建设标准和管理范式,积累建设运行经验。经认定的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采取“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建设方式,主要由地级市人民政府联合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打造颠覆性技术创新、关键共性技术应用、技术方案研发供给、企业投资孵化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鼓励各地各高校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可依托高校或企业现有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成果转化中心等应用技术研究和产业技术研发类科研创新平台组建,目标是围绕支撑一个或若干产业、解决一个或若干产业共性技术难题等开展协同攻关。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在建设周期内,省教育厅每年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二、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试点建设申报条件:
1. 研究中心提请认定需具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优势特色产业规模;能够围绕新兴产业发展凝练并解决具有较强行业牵动性的共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2. 研究中心能够聚集该领域内创新资源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参建高校原则上应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和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研究水平,具有持续产出高质量科技成果的能力;参建企业原则上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具有该领域相关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较大产业辐射带动能力等。参建各方承担过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任务,且具有前期合作研究基础并产出标志性成果者优先支持。
3. 研究中心需具备相对独立的实体化运行场所(符合办公用途和实验工业厂房标准建设,均为“拎包”入驻标准),建筑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具备科研所需基础设施与仪器设备,包括开展中试研究的设施设备。
4. 研究中心应具有稳定的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渠道。省教育厅每年给予不少于100万元经费资助,鼓励地级市及参建的科研院所、企业在经费、场地、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满足研究中心日常办公运行、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建设运行良好的研究中心面向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四大领域,凝练科技攻关项目,鼓励申报国家科学中心项目支持。
5. 研究中心能够聚集该领域国内外优秀人才,形成稳定的由高水平技术带头人、支撑服务及成果转化人才组成的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高校选派的技术骨干不少于10人。地方政府配备管理服务人员3~5名。研究中心主任全时专注于研究中心工作,原则上应为该领域科技领军人才,且具备一定的产业化研究经验。
6. 研究中心原则上应为独立法人实体或独立二级机构,人财物相对独立,具备有序高效的科研组织结构。实行理事会决策制、主任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全面构建市场导向的管理机制、灵活包容的人才机制、开放创新的合作机制,建立多元化股权收益激励机制及成果导向的绩效评价机制和分配机制,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造活力。
三、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试点建设申报流程:
1. 由高校和地级市联合牵头申报,科研院所、企业参与共建,制定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签署合作共建协议。由牵头单位填报《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向省教育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首批试点建设,原则上在一个地级市域范围内建设1项。
2. 申报书受理后,由省教育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组织形式审查、可行性论证及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公布,列入建设计划。
3. 经认定的首批建设单位填写《安徽省新型产业共性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任务书》(实施和验收考核的主要依据),并启动研究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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