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14
根据《关于印发〈亳州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亳州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亳人社秘〔2021〕53号)文件精神,经前期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同意认定周成文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万琼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为我市市级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向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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