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阜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基本条件【2016年度】

2016/4/20

阜阳市为促进当地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企业发展壮大,拟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初始期,创业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分类,重点给予培育辅导。具体入库条件如下: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研发和生产的技术和产品属于《2016年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需要在2年内获得专利权,版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40%以上,2015年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在3%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处于成熟期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是指企业已经基本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只是在研发管理制度、平台建设等方面还不完善,有望通过1年以内的时间达到标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处于成长期的培育企业是指企业已经注册1年以上,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或者1年内即将获得授权;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有1到3项尚有差距有望在2年以内达到标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型企业。
 
处于初创期的培育企业是指企业刚刚满足培育入库企业的基本条件,距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尚有较大差距的科技型企业。例如研发水平较高,或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