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24
濉溪县、各区及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7〕89 号)要求,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现已开展,根据我市情况,现将我市高企申报与复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濉溪县、各区及市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宣传、服务工作,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二、企业要严格按照科高秘〔2017〕89 号文要求,组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真实*,并提供企业chengnuo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税务审核。税务审核由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县、区国税局、地税局对企业进行涉税数据审核。
四、2014年通过认定和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已更名的企业),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终止,均须提出认定申请。
五、我市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30日和7月30日。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市科技局高新科 张厚良 联系电话:3895632
市财政局税政条法科 袁勇 联系电话:3022145
市国税局所得税科 孔炜 联系电话:2329030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 夏传军 联系电话:307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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