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3/30
濉溪县经信委、三区工信局,淮北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淮北市人民*贯彻省人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淮政〔2016〕12号)和《淮北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5〕11号),经研究,组织开展2016年工业企业上台阶和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市技术改造设备补助
(一)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的范围
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按设备投资3%给予补助;
2. 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按设备投资5%给予*高不超过150万元补助。
(二)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的条件
符合《淮北市人民*贯彻省人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淮政〔2016〕12号)中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须具备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开工,并按期竣工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
补贴的期间为2016年度设备投资(以设备发票为准)。
设备补助额不超过当年项目申报企业上缴及直接形成的地方税收的30%。
同一项目当年只能享受一种市财政资金投资贴息或补助扶持政策。
(三)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设备投入情况、企业纳税情况);
2. 2016年淮北市产业发展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表1);
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chengnuo所提供信息真实的chengnuo书;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区(包括市开发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管委会,下同)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
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补助的项目和金额,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联合行文、汇总表(附表2)、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
市经信委联合市财政局对各县区、开发区上报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2016年工业企业上台阶奖励
(一)补助范围和条件
1、对2016年新认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年实缴税金达20万元,给予6万元的补助;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且年实缴税金分别达2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5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补助。
2、年销售收入以税务局的纳税收入为准。
3、享受招商引资政策的新投产企业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向所在县区(包括市开发区、临涣管委会,下同)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纳税申报表、纳税汇总表。
2、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县区经信委(工信局、经发局)会同财政部门将联合行文、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报市经信委。
三、申报时间
企业向县区申请日期由县区决定,县区上报日期截止为2017年4月 5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经济运行办 3198213
技术改造科 3198208
附件:1.2016年淮北市技术改造设备补助申请表
2.2016年淮北市技术改造设备补助项目汇总表
3.2016年淮北市上台阶专项资金申请表
4.2016年上台阶企业奖励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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