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6/9
根据省、市年度工作安排,现就绿色工厂推荐和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1.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分配给我市5个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指标。推荐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把关审核、市级择*推荐”的方式进行。
2.请各县区组织已获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自愿申报,并依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9〕98号),指导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3.不得推荐已获得省级或国家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
二、关于六安市绿色工厂(第三批)推荐工作
1.按照每个县区推荐1户企业的要求,请各县区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市级绿色工厂。推荐工作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县区择*推荐、市级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
2.请各县区按照《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2018〕33号)的要求,指导企业编写申报材料。
3.不得推荐已认定为省级、市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不得超指标推荐,超指标推荐的县区,其推荐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关于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
1.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和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将对2017年公布的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开展复审。
2.请有关县区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9〕98号)的要求,督促安徽登克尔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结近三年来绿色工厂建设管理和持续建设情况,突出典型示范效果和亮点,形成复审材料。
3.请有关县区对企业编制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绿色发展现状进行现场复核,重点核查在近3年的建设和生产过程中,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是否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并填写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区对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市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材料进行初审,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2.请各县区于6月25日前将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市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材料上报市经信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省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市级绿色工厂申报材料、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审材料,暂定提供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PDF格式)1份,后续如需增补材料,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13339105710(微信同号)
附件1:
2020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评价机构 (自行评价填“无”) |
所属行业 |
1 |
XX市XX县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附件2:
六安市绿色工厂(第三批)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地区 |
企业名称 |
评价机构 (自行评价填“无”) |
所属行业 |
1 |
XX县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
附件3: |
|
||||||||||
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复核情况汇总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 复核人: 复核日期:2020年 月 日 |
|
||||||||||
序号 |
绿色工厂名称 |
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
是否存在注销、停业等情况 |
是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
是否发生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
是否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
是否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 |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现场复核结论 |
||
1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卧涛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2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