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认定依据
1. 根据《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 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2014〕 170号),认定2020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2. 根据《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市 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综〔2017〕154号),认定2020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
二、有关要求
1. 认定2020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 事关《六安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提 升行动的意见》(六政办〔2020〕12号)有关政策的落实与兑 现,请各县区予以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 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查等工作。
2. 原则上各县区择*推荐1户企业技术中心、1户工业 设计中心。
3. 已认定为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 计中心的企业,不予推荐。
4. 请各县区于11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 (纸质1份,电子版1份)对口报送相应科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安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项目申报代理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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