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
为积极实施2020年*创业促进工程,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0年*见习基地申报及见习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见习岗位
2020年我县计划开发438个适合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的*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期间为3至12个月。
二、申报认定见习基地
(一)在我县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可申报认定为*见习基地。县人社局2018年-2019年已审核确认并予以授牌的县*见习基地不再重新申报。
(二)见习基地申报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报*见习基地:
1、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见习工作有积极性;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的岗位。
2.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完备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3.能够按时为见习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4.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见习基地的申报程序。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负责受理见习基地的申报工作。申报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舒城县*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舒城县*见习基地申报表(一式两份);
3.舒城县*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见习基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申报材料经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初审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并将认定结果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见习申请
(一)见习对象。在本地办理求职登记且有*见习意愿的毕业2年内离校未*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均可向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提出*见习申请,每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
(二)申请程序。离校2年内未*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向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舒城县*见习申请表》并出具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四、*见习的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根据见习基地上报的见习岗位需求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二)举办见习供需对接活动。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负责组织离校2年内未*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报名和岗位对接工作。岗位对接应该尊重见习人员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专场洽谈会等多种方式,帮助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实现双向选择。
(三)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达成见习意向后,应在一周内与见习人员签订,并将*见习协议书原件及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等材料报县人才服务和公共*局审核备案,备案资料作为见习基地申领见习补贴的重要依据。
五、见习补贴的标准和申领、发放程序
(一)补贴标准。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县财政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助)。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县*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二)申报程序。见习基地在完成当年度(*见习年度是指当年7月初至次年6月底)*见习期间,按季度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
六、几点要求
(一)县人社局2018年-2019年已授牌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于5月30日前上报*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二)见习基地应遵守见习协议,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不得随意解除见习协议。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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