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六安市第九批(2021年度)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审查和资金补助情况的公示

2021/3/31

根据《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1713号)《六安市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六水生态办〔2019〕2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已就对各县区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材料审查、专家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江家店镇集镇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等26个项目生态改善目标明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确定通过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日期:2021年3月30日-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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