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4
根据《金寨县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20)10 号)精神,拟对 2020 年度知识产权专项奖补政策进行申报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期限∶2021年 4 月12 日至6月 30 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二、申报内容∶对 2020年1 月1日至 2020 年12 月 31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获得认证有效的各类知识产权方面的平台和项目。具体如下;
1、获得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个奖励1.2 万元;
2、企业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个奖励 0.12万元;
3、注册成功的商标,每个奖励 0.1万元;
4、对 2020 年度新申请发明专利5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5、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获得安徽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 18 万元;获得安徽省知识产权*势企业,一次性奖励 12 万元;获得六安市知识产权*势企业,一次性奖励6万元;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 万元;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企业,每个奖励 5万元;
6、对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一次性补贴评估费、行息和担保费,*高不超过9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证书文件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财务报表、对公账户等)
政策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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