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2019年度小微项目企业库(工程施工类)新增征集公告

2019/5/15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建设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杜绝挂靠行为,根据《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政办[2018]1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社会公开新增征集小微项目(工程施工类)入库企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小微项目企业库类别

1、建筑工程;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 ;

4、电力工程;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加入一个或多个类别的企业库。

二、申请入库条件

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申请入库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行为,不在被责令停业处罚期内;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情形;

3、未出现被县以上有关行业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招投标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016年以来未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且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形成处理结果的;未被有关部门记不良记录,且在发布期限内的等情形。

4、有关信誉要求

①申请入库企业和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限内);

 ②申请入库企业和该公司注册建造师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不良行为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限内);

③申请入库企业及法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入库企业不得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取消入库资格。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县公管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留存。

④申请入库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有关入库企业注册资质等级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类:

申请入库企业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②工商注册地在旌德县行政区域内;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类:

申请入库企业须具备: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②工商注册地在旌德县行政区域内;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

申请入库企业须具备: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②工商注册地在旌德县行政区域内;

(4)电力工程施工类: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本次新增征集电力工程施工小微项目企业库企业数为2家,申请入库企业须具备: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②工商注册地在宣城市行政区域内;

③如本次申报符合条件企业数量大于2家时,在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中通过摇号确定2家入库企业。

6、符合条件的宣城市行政区域内、旌德县外的施工企业自愿申请入库后,需在旌德县成立分公司,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分公司须在本县有固定办公场所,在本县及时申报交纳相关税费。如发现不在我县交纳税费,按虚假chengnuo处理,则入库履约*金不予退还,立即清除出库。

7、除上述约定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小微项目企业库每一类别申请入库企业须交纳申请入库*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企业申请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小微项目企业库的须交纳申请入库*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须从申请入库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款时须注明某某类别*金(如建筑、市政等)。

 9、小微项目企业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入库企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在*性投资的小微项目交易中,依据《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成为候选企业;

2、入库企业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或破坏招投标秩序的行为;

3、申请入库企业提交的资料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动更改须及时报送公管局监管股备案,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4、遵守宣城市以及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有关制度规则,主动接受旌德县公管局的日常监管、年度考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申请入库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本公司的近三个月的社*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许可证、申请入库*金交纳凭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为“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资质页及增项);

5、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6、旌德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

7、旌德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入库chengnuo书(附件3);

8、入库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chengnuo书(附件4);

9、入库企业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和设施等其他材料。(提供固定场所产权证或承租合同原件备查,本县企业报名时提供,县外企业入库后提交旌德县分公司的*相关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企业申请时就将*证件的原件提交核验,原件未携带的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须实事求是、*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入库资格,申请入库*金将不予退还。如提供的材料不全或证明不足,将不再通过其他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后果自付。

五、提交申请及入库程序

1、由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在此公司的近三个月的社*明材料或者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县委党校大楼一楼)办理入库申请手续。申请入库企业应将申请资料每页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格式见附件1),且在封面注明申请单位、入库类别及清单目录,每一类别一套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同时提交*证件的原件核查,原件未携带的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2、申报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2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逾期不再受理。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申请入库*金将不予退还。

3、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心负责汇总报名申请,并按照规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核查*证件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初审后,旌德县公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按要求确定入库企业。征集结果将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旌德县人民*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入选旌德县小微项目企业库。

4、签订合同:征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公管局将与入库企业签订入库协议,入库企业交纳的申请入库*金自动转为入库履约*金。

六、管理办法

1、成为入库成员后,入库企业未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注册的,需自行完成注册。

2、小微项目按《旌德县小微项目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交易并确定中标单位。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旌德县人民*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发包人发放成交通知书。中标企业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并到县公管局备案。

3、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若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决算审计时,各单项价格按合同价与招标预算价相比下降的幅度同比下降。

4、工程款支付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项目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审计价款的97%,3%质保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放弃中标、买卖标、中途毁约、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严重拖延工期等情况的,根据情节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暂停业务、没收入库履约*金、清退出库、限制投标等,并在网站上曝光。给业主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企业入库后,如主动退出,入库履约*金可予以退还,但重新入库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个建库周期。

7、本次企业库有效期暂定为2019年6月3日-2020年6月2日(政策调整等除外)。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551-65300518   QQ: 2881391787

备注:小微项目企业库每一类别申请入库企业须交纳申请入库*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若企业申请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小微项目企业库的须交纳申请入库*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须从申请入库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汇款时须注明某某类别*金(如建筑、市政、等)。

八、本公告由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装订成册格式。

2、旌德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入库申请表;

3、旌德县小微项目企业库入库chengnuo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chengnuo书;

5、其他材料。

 

              旌德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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