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1
根据《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池政〔2018〕78号)和《关于印发池州市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池经信综合〔2019〕12号),《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池发〔2018〕11号)和《池州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兑现办法》(池民营办〔2019〕1号),《池州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池政办〔2020〕3号)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度池州市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7日-3月17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报内容
1.《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规定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激励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两化融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五大类11项内容。
2.《池州市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兑现办法》中确定的“直接奖补类”第1-8项内容。
三、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申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电子版需原件扫描)报送至各地经信部门;市直企业申报材料于3月17日前直接报送至市经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1.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接受更换和补充;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奖补;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奖补资金的,不予奖补,已拨付资金的予以追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并提请相关部门将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2.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项目的政策条件符合性、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报经县区*、管委会同意,由县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于2020年3月26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申报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经信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请报至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1709室),联系人:郑彪、王俊,联系电话:2029686。
2.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请报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办公室(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398号1713室),联系人:汪涛、何丹莉,联系电话:2038450。
六、其他
《池州市人民*关于印发推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其兑现办法,请登录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jxj.chizhou.gov.cn/。
联系电话: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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