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度亳州市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拟推荐载体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1/8/25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的通知》(皖科区秘〔2021〕284号)有关规定,经县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拟推荐载体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8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亳州市科技局或亳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组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对有异议单位的具体问题应有清楚的表述,并需提供事实证据。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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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暨复审工作拟推荐载体单位名单
一、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拟推荐载体单位名单
序号 载体名称 申报类型
1 创智空间 众创空间备案
2 亳州谯城电商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备案
3 星园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备案
4 星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5 蒙城县科技创新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6 亳州市互联网+创业科技企业孵化器 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二、2021年度省级众创空间复审拟推荐载体单位名单
序号 载体名称 申报类别
1 “药都·汇创邦”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