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8/27
根据《亳州市科技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管理办法》(亳科〔2019〕26号)有关要求,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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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管理。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管理职能,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属单位指定业务处室(科室、部)负责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并承担归口管理职能。
2.申报要求。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写《亳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研究内容要真实存在、有创新性,项目预算要安排合理。在凝练项目时,企业要把促进科技成
果转化、高校科研院所要把促进产学研合作、医院要把解决区域性人口健康领域重大疾病和共性技术难题作为重点关注和支持领域。项目经费不低于10万元,采取限额推荐方式,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不限指标,三甲医院不超过6个项目,各县区不超过10个项目。
对2019年以来立项的市重点研发计划(自筹经费)项目,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督促承担人做好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验收后要及时到科技局进行备案和成果登记。对项目管理不规范、不备案、不登记的单位,以后申报时相应削减分配指标。
3.材料报送。县区科技部门(亳州学院、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市属单位直接报送)将推荐函、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在9月30日之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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