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23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市经开区经贸局、财政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财政局,有关高校和市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亳州市人民*关于印发亳州市加强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亳政秘〔2017〕214号)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报单位应为亳州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同一项目当年度不得在有关部门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当年度不能同时申报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如项目负责人非本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单位研发工作时间合同期内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补助内容

1.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需符合市科技重大专项指南(见附件3)。*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培育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骨干企业申报项目;*先支持生物医药、农产品深加工、智能制造与装备、生态环保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项目;*先支持围绕高校*势学科凝练的项目;*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2.突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有具体的产业化目标以及将取得的经济、社会、人才和科技创新成果。项目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将作为立项的重要依据 。

3.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项目,高校、研究院所牵头申请的项目*须按政策要求落实自筹资金。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

4.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70%,县区财政先行补助不超过15%,市财政按不高于县区补助额度予以补助。市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市补助资金*高不超过100万元,以“借转补”方式予以支持。

5.项目实施期为2018年7月至2020年12月,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持人要科学合理编制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和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批准立项后,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经费总额原则上不予变动。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chengnuo书,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推荐程序。2018年市科技重大专项实行初审权下放、限额推荐、竞争立项。县区项目由各县区科技部门会同财政局联合出具推荐函和chengnuo补助函报送到市科技局,有关高校和市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出具推荐函和chengnuo补助函报送到市科技局。项目推荐数详见附件1。

四、有关说明

1.各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市科技局网站(网址:http://kjj.bozhou.gov.cn/),进入“政务资讯”-“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一栏,下载“附件4:市科技重大专项申请书”,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同时填写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2.各县区科技部门要履行初审权职责,申报数量服从申报质量,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全程留痕。要严格按照分配的项目数推荐项目,同时要求推荐的高新类和农社类项目各一半(各县区5项,按高新类3项、农社类2项或高新类2项、农社类3项报送)。

3.各县区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chengnuo补助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4份。书面材料于2018年11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不接收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的材料。申报热线:13339105710(微信同号)

附件:1.2018年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数简表;

2.2018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3.2018年度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4.2018年度亳州市科技重大专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