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8/17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提升其管理水平和创业服务能力,保障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阜科〔2017〕114号)、《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阜科〔2017〕63号)的相关要求和标准,我市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对象须符合《阜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阜科〔2017〕114号)相关条件要求。

2、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对象须符合《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阜科〔2017〕63    号)相关条件要求。

二、申报组织 

各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本辖区内拟申请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和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对象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以正式文件予以推荐。

三、材料要求 

(一)申请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请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的,根据附件2要求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三)已通过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已备案省级众创空间不参加市级认定和备案。

各申报单位应*所提供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申报主体向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科技局,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经贸局初审合格后,于9月12日前向阜阳市科技局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阜阳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区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对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答辩。

联系方式:阜阳市科技局高新科    0558-2264291

申报材料及推荐函报送地址:阜阳市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0558-2282890

附件: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2、阜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阜阳市科技局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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