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代理申报补助

2020/8/19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

1. 申报条件
  企业在上一年度已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并且在当年申报期内持有有效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

2. 申报材料
  (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企业业务上云情况、通过贯标实现收入、利税等提升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的需求分析、企业新型能力识别和打造的方法与路径、企业借助外部力量为信息化建设和贯标提供支撑或帮助情况、企业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和打造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等;
  (3)企业采购云服务合同、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当年度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实施贯标后获得的省级(含)以上荣誉或资质的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

3. 申报补助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的企业,择*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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