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企业项目代理申报条件
2020/8/20
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企业
1. 申报条件
(1)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企业奖补以固定资产投资为支撑,重点支持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后补助;
(2)需纳入节能环保 “五个一百”推介目录、近三年省绿色制造导向计划或清洁生产改造导向计划,并于2018年7月6日后实施完毕并竣工验收;
(3)企业不属于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或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1)申报信息表;
(2)资金申请报告。
①企业概况、生产经营情况,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基本情况,改造前后的经济社会效果对比分析。
②投资备案文件,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前期工作审批文件。
③投资资金筹措证明材料,银行贷款合同及流水。
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合同,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料,工程款项支付流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设备购置发票、验收入库清单,设备购置款项支付流水。
⑤总体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文件资料,投资决算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涉及的相关部门单项工程验收批复或验收监测报告。
项目申报 咨询热线:0551-65300113 15855155532
咨询Q Q:288102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