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和名额划分(附材料)

2019/10/17

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已经正式推出,本次申报主要根据《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内容,实施发展根据市经信局《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容要求。对于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和名额有新的化划分。咨询热线:0551-65300518


一、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和材料内容:

1、条件:申报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二、申报名额

各县区、园区推荐名额参照辖区规上工业企业数与全市总数占比进行分解(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可适当增加名额。

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名额分配表

县 区

企业数(户)

备注

合 计

50


寿 县

10


凤台县

10


大通区

4


田家庵区

3


谢家集区

4


八公山区

2


潘集区

5


毛集实验区

3


市经开区

6


市高新区

2


市煤化工园区

1


三、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准备申报资料,向所在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

(二)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向市经信局行文推荐。

(三)市经信局对各县区、园区推荐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认定意见并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局发文认定其为“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要求

1. 按照省经信厅《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规定,未经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原则上不得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请各县区、园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荐上来。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为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条件要求、材料程序、名额等相关内容,淮南市专精特新申报问题可以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或0551-65300518 专业导师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