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申请对象和补助材料须知

2020/3/19

马鞍山市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政策第一批次申请已经结束!您的企业如果想要申报该项目,可以好好研究以下对申请对象的要求!该项目奖补特别丰厚,您可以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等待申请第二批次,业务快速咨询电话: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一、研发机构建设
(一)申请对象。2019年度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复评结果“*”等次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补助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评结果获得“*”等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申请材料。1. 申请表。2. 批准文件(认定、备案、复评)。二、企业承担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奖励
(一)申请对象。2019年度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课题的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奖励内容。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第一项目单位,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的第一项目单位,按照省奖励资金给予等额奖励。对列入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照省项目补助资金给予等额补助。对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合同通过中期检查或评估的,市按项目上年实际省拨经费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奖励*高可达3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高可达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项目立项批文和项目合同书。
3. 国家科技计划需提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或承担子课题的第一项目单位证明材料;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需提供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证明材料。4.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项目需要提供当年资金到位证明材料。
三、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一)申请对象。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奖励内容。首次认定或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首次认定高企:提供政策兑现上一年度的高企证书复印件或认定文件复印件。
3. 连续3次通过认定的高企:提供连续三次通过高企认定的年度的高企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引进科技人才奖励
(一)申请对象。从省外或境外引进科技人才、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中央驻马企业和省属企业。引进科技人才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技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引进科技人才一般应从省外或境外引进,并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科研、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资格、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2. 主持过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3.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主要完成人。
4. 其他急需紧缺科技人才。
(二)奖励内容。对企业2018年1月1日以后引进科技人才年薪达50万元以上,并在马鞍山缴纳个人所得税、工作半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经推荐和公示无异议的,每年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奖励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奖励金额30%,剩余70%由市、县、区按照1:1分别承担。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
2. 企业登记注册文件(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3. 引进科技人才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格、资质证书(证明)、主持过的重大项目任务书、科技奖励证书、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4. 企业与科技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年薪支付证明等(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审验盖章)。
5. 获得省2018年度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资金证明文件。

马鞍山市科技项目申报热线: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