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

2020/3/27

  申报对象

在安徽省内注册设立,围绕卡脖子技术以及区域性、行业性 重犬技术需求,实行多元化投资、多样化模式、市场化运作,以 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开 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科技服务等功 能的独立法人科研组织。

申报条件

1. 拥有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可由*部门、高校、科研院 所、企业、社会组织、产业联盟、海内外人才团队以及其他投资 主体单独或联合出资设立。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企业、事 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性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定的经济实 力和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安徽,注册后运 营1年以上。

3. 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比 例不低于30% (且不少于20人),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收 入总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 科研仪器、设备和固定场地。

4. 适应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包括多渠道的投入机制、自主 性的引入机制、开放型的创新机制、*率的决策机制、合同制 的研发机制、绩效式的分配机制等。

5. 建立符合现代化要求的管理体制。建立了适应市场化运 营的现代科研机构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科研经费财务 会计核算制度、研发人员激励约束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

6. 开展产业技术研发活动。以解决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 为主业,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规划,并在前沿技术 研究、工程技术开发、成果二次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 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为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 升提供综合性科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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