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企业申请2020年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时间及名额

2020/6/28

2020年安徽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即将截止!针对马鞍山市企业认定该项目具体名额分配如何?小编提醒,认定时间即将截止,具体申报要求整理如下,详细了解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一、推荐名额分配
《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第(一)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五)类奖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十)类奖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第(十三)类奖励新进入中*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均可申报。
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各县区、园区均限推荐2家企业参加评审。各县区、园区要对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进行深入摸排,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对名额进行调剂。
已获得省奖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第(一)类奖补;第(一)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本次申报不得同时推荐;同等条件下,之前未获得过第(一)类奖补的专精特新企业*先推荐申报第(四)类奖补专精特新冠军企业。
二、有关要求
1.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经信厅《关于开展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0〕465号)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除第(二)类、第(四)类外,其他类直接在网上申报。
2.请各县区、园区经信局在6月17日前将第(二)类奖补省认定的高成长型小微企业、第(四)类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推荐企业名单,征得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加盖经信、财政两部门公章后,会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3.各县区、园区正式推荐文件请于7月7日下班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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