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4/27
申报类别:
(一)国家和省下达的涉及竞争性名额分配的科技计划项目;
(二)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考核评*类项目);
(三)纳入市科技计划管理的自筹经费项目。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淮北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项目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项目已获市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持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为项目实施而正式聘用的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有足够的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截至申报时没有主持在研市级(含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和后补助、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下同)。
4.市科技局或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采取会议评审、专题论证等形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要时组织现场答辩或考察。评审(论证)应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审核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绩效目标与指南的相符性以及申报单位实施项目的能力条件等。
资助原则:
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采取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财政投入不超过40%。
淮北市政策咨询热线:18755150066(微信同号),0551-65318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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