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质量奖申报与评选流程

2020/8/4

淮北市对获得市*质量奖的组织,由市*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50万元(获奖中小微企业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市*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颁发荣誉证书。
申报与评选流程:
1.市*质量奖评选主要包括申报组织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评选委员会审议提出候选名单、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奖励名单、拟奖励名单公示和市*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
2.在市*质量奖评选前,秘书处应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公布申报起止日期和工作安排。
3.申报组织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如实提交自评报告、实证材料,经所在县(区)*、淮北高新区管委会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秘书处。
4.秘书处从主体资格、申报渠道、申报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市*质量奖受理名单。
5.秘书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组织进行材料书面评审,获得600分(总分1000分)以上的进入现场评审。
6.秘书处组织对通过材料评审的申报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获得市*质量奖的申报组织现场评审得分不得低于600分(含600 分),若当年申报组织均未能达600 分,该奖项空缺。
7.市*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根据质量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的发展,可适时修订。
8.秘书处根据现场评审报告,按评审得分排序,取得分超过600 分的前7位(其中,中小微企业2家;不足7 家的按得分超过600 分的实际申报组织数),提出市*质量奖和提名奖获奖候选名单,提交评选委员会审议。
9.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市*质量奖和市*质量奖提名奖拟奖励名单,由秘书处通过市级主要媒体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0.公示通过的拟奖励组织,报市*常务会议审定。


淮北市人民*质量奖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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