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8/5/22

近日,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规范我市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据了解,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市场导向、激励引导、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重点用于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服务、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共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等方面。该专项资金综合采取公开竞争立项、单位研发后补助、研发团队奖励、股权投资或债权投入等方式予以支持。

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的实施,对于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结合我市“四送一服”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与解读。